近日,長沙女子劉某到同事黎先生家的果園摘梨,黎先生的妻子幫忙用竹竿打,,在打梨子的過程中,掉下的梨子砸傷劉某眼睛,劉某花費1萬住院治療了15天,找黎先生協商賠償無果,將其告上法院,索要賠償134803.6元。

黎先生認爲,事發當天妻子出於熱情,主動幫忙摘梨,並免費贈與,這是一種好意施惠行爲,不具有過失,不存在侵權關係,無需承擔責任。但出於人道主義和同事關係,事發後還是墊付了4000元醫療費。

法院審理認爲,黎先生妻子黃女士應劉女士請求,將自家梨贈與的行爲系無償的好意施惠行爲,劉女士作爲完全民事行爲能力人,理應對梨子掉落引發的危險性有充分的認知,遂駁回訴求。

有網友稱,現在的人是法律意識太強了?還是道德觀念淡薄了?還是把錢看得太重了?劉某的做法,以後會讓人與人之間距離會越來越遠!這個女的貪小便宜,結果喫了大虧還當了無賴。看來,公道自在人間,無理索賠必然遭拒。白喫還想碰瓷兒,良好的社會風氣就是被這些人破壞的。

此事是劉某貪心要喫梨引起的事端,而黃某妻子出於好心,幫她們打梨而引起意外,這不屬於侵害,沒有義務賠付劉某的醫療費的。支持法院判決,善有善報,黃某已經盡到主家善良的一面,出於人道對受傷者給予幾千元錢。受傷者是成年人,應該對自己的安全有一定的責任。法院判決有理有據,弘揚善良,堅持正義!

這種事主要是耍無賴的人付出的成本太低,耍成功了可以得到一大筆補償,不成功被駁回無傷大雅。建議一旦法院判決駁回,最起碼應該判令耍無賴的人公開登報道歉,並給予被誣陷事主一定的經濟補償,讓她既丟人又損失錢。

路不拾遺,夜不閉戶。好善樂施,民風淳樸。一方有難,八方援助是我們的祖輩傳下來的。把先輩的優良作風繼承發揚,有這位法官的一份力量!法官的判詞,體現了其超高的專業水平和文化素養,爲法院點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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