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6月30日舉行的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上獲悉,我國於今年6月至11月期間分階段集中開展涉企違規收費專項整治行動,查處亂收費、亂罰款、亂攤派,收費主體不落實減稅降費政策也被納入整治範圍。

聚焦交通物流、地方財經、金融等5個重點領域

國家發改委副祕書長楊蔭凱表示,這次的專項整治行動重點聚焦5個領域,分別是交通物流、水電氣暖、地方財經、金融、行業協會商會和中介機構等,都是社會反映比較強烈、問題比較突出的領域。

從整治的內容上看,將重點整治落實降費減負政策不到位、借疫情防控違規設立收費項目、不按要求執行國家和地方已出臺的惠企收費政策、收取明令取消的費用、強制捆綁銷售、亂檢查、亂罰款等問題。

6月是專項整治行動的部署準備階段,國家發改委、工信部、財政部、市場監管總局等多部門已經召開全國電視電話會,對這次專項整治行動作專門的部署。同時,公佈12381、12315這兩部熱線電話,接受社會對涉企違規收費問題的投訴舉報。

7月到9月是自查自糾階段,按領域開展自查自糾,督促收費主體主動規範整改,深入摸排投訴舉報線索及相關領域存在的突出問題,要及時查處亂收費、亂罰款、亂攤派的行爲。

10月將進入聯合檢查階段,由有關部門組成聯合檢查組,對重點部門、重點地區、重點領域涉企收費情況實地開展抽查檢查,對違規收費主體綜合採取市場監管、行業監管、信用監管等方式進行聯合懲戒。對於情節嚴重、性質惡劣的典型案件要進行公開曝光。11月是總結評估階段,研究完善長效監管機制。

嚴打地方政府不落實減稅降費政策等行爲

楊蔭凱表示,近些年,我國持續開展涉企違規收費問題整治,取得一定成效,但涉企“三亂”問題治理具有長期性、複雜性,目前部分領域涉企違規收費問題仍時有發生,形式上也具有隱蔽性。

比如,在一些壟斷性較強的領域,有的收費主體利用優勢地位自設收費項目、自定收費標準,部分服務項目收費過高;有的單位利用壟斷地位在提供水電氣暖等公共服務時收取不合理甚至已明令取消的費用;有的金融機構利用信息優勢讓企業承擔本應由銀行自己承擔的評估費、服務費、證明費等;還有的行業協會商會藉助行政權力和影響力“搭車收費”,變相加重企業負擔。

在當前着力爲企業減負的大形勢下,還出現了一些地方政府亂罰款、亂攤派,以及收費主體不落實國家出臺的減稅降費政策等問題。

因此,與以往相比,此次行動不僅整治涉企亂收費、亂罰款、亂攤派,還要督促檢查對國家和各地出臺的收費減免政策的落實情況等。

重點整治以防控疫情名義向企業違規收費行爲

從此次專項整治行動涉及的5個重點領域來看,交通物流領域,將重點整治水運、公路、航空、鐵路等領域落實助企紓困政策不到位、繼續收取已明令取消的收費或者重複收費、規避政府規定拆分項目收費、不執行政府定價目錄或收費公示制度,以及以防控疫情的名義向企業違規收費或者強制攤派等重點問題。

地方財經領域則將重點整治降費減負助企紓困政策未有效落實,採取打折扣搞變通方式侵蝕降費減負紅利,相關政策紅利未及時有效惠及市場主體等問題,嚴禁違反收費基金立項審批權限自立名目收費、擴大收費範圍、提高徵收標準等,確保取消、停徵、免徵和降低徵收標準的收費基金落到市場主體。

同時,督促指導地方政府和下屬單位加強財政收支預算管理,嚴肅查處違規下達收入目標任務,違規以財政支出方式實施與企業繳納稅費掛鉤的返還政策,徵收過頭稅費,集中開展逐利式的亂檢查、亂罰款,向市場主體強制或者變相攤派等加重市場主體負擔的行爲,堅決禁止亂收費、亂罰款、亂攤派等問題。同時還要求各地要重點圍繞變相截留涉農資金等問題開展自查自糾。

金融領域確定了25項整治要點,包括未按照規定披露服務價格信息、超出服務價格公示標準收費、只收費不服務或者少服務、利用優勢地位轉嫁應由銀行承擔的費用、貸款強制捆綁金融產品或服務、未落實各項服務收費減免政策以及服務合作管理不到位等問題。

新京報記者 姜慧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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