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轉自:湖北日報

“換電”是通過直接更換車載電池的模式補充電能。近年來,武漢街頭電動自行車電瓶換電櫃、電動汽車換電站越來越多,因能快速補充電池續航,得到了不少青睞。近日,相關部門正探索將“換電”這個新業態其納入監管的眼睛。

深夜街頭“炸”出安全隱患

3月26日晚上11時,在武漢江岸區臺北街,一聲巨響打破了夜的寧靜。

該轄區內一處電瓶換電櫃發生爆炸,櫃門被爆炸衝擊波損壞變形,顯示器嚴重損毀。事故原因是電池管理系統內部通信異常引發高溫,電芯發生熱失控,內部溫度快速上升,電池泄壓打開,電芯泄露的高溫電解液混合氣體進入倉內導致倉體爆炸。所幸事故發生時換電櫃附近無行人通過,沒有造成人員傷亡。

“與換電櫃相比,換電櫃危險性更大,一旦出了事故後果不堪設想。”江岸區應急管理局綜合監管科趙軍科說,換電櫃發生爆炸後,他們立即對同屬“換電”新業態的電動汽車換電站開展了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

4月8日,江岸區應急管理局執法人員對轄區兩座換電站進行安全檢查時發現,這兩座換電站存在管理鬆散、人員資質未公示、設施設備檢查保養記錄不全、未向轄區消防報備等問題。

4月19日,北京市石景山區一出租車換電站發生火情,北京石景山消防救援支隊發佈消息,救火作業持續到20日凌晨0時30分,共出動17輛消防車,85位消防隊員。現場共燒燬兩部用於出租車換電的鋰電池。

探索明確“換電”監管責任

“換電站、換電櫃是新生事物,我們都是外行,不好指手畫腳。”趙軍科說。新能源相關知識儲備不足讓他們難以對換電站進行全面監管,但更深層次的原因,是監管責任主體不明確。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爲責任歸口工作提供了指引。目前,江岸區蔚來汽車換電站有了監管的“準婆婆”。蔚來換電站此前向江岸區應急管理局出具了備案證顯示,該項目由江岸區發展和改革局引進、審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國務院安委會安全生產十五條措施”中“誰主管誰負責”“誰審批誰負責”的原則,江岸區應急管理局認爲,江岸區發展和改革局要對蔚來換電站負主要監管責任。目前安委會成員單位安全生產監管職責的修改意見已經基本成型。

蔚來換電站的監管工作之所以能順利推進,是因其相關手續是由江岸區應急管理局的同級部門審批。但非同級部門審批的“換電”項目監管主體責任仍在摸索之中。

基層呼籲監管責任劃分清晰

趙軍科舉例,武漢街頭的電瓶“換電櫃”越來越多,其中由中國鐵塔能源湖北有限公司基於鐵塔基站配套建設的電動自行車電瓶換電櫃居多,主要爲外賣騎手提供電池更換服務。

“該換電櫃相關手續的審批部門是湖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江岸區應急管理局作爲基層應急管理部門,轄區換電櫃監管問題,我們只能向上級反映情況,等待上級部門商議出結果。”趙軍科說。

隨着我國社會經濟的快速發展,近些年職能交叉、新業態不斷出現,成爲安全監管的“盲區”。江岸區應急管理局黨委委員、副局長佘正林說:“對新業態負有看管義務主體單位各屬於不同的監管部門,想要對新業態進行有效監管,還需要完善頂層設計。”

“在此類新業態引進之初就做好頂層設計,把一攬子責任劃分清晰,基層監管部門對新業態的監管會高效得多。”趙軍科坦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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