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男方婚後購房加女方的名字算夫妻共同財產

1.結婚前一人出資買房,結婚前取得房屋產權,房屋落在自己名下,並還清個人貸款或是全款買房的,房屋屬於個人婚前財產,離婚時不參與夫妻共同財產分割。

2.結婚前一人出資買房,在婚前已還清全部貸款,但婚後才取得房本的,房屋落在自己名下的,仍認定爲夫妻一人財產,另一方無權要求分割。

3.結婚前一人出資買房,結婚前已支付了房屋首付款,並向銀行貸款,房屋落在自己名下,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的,司法實踐中將該房屋認定爲個人財產,而夫妻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以及房屋相對應的財產增值部分由雙方平分;而尚未償還的貸款則爲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

4.結婚前一人出資買房,房屋落在對方名下,通常是出資方不具備購房條件的,才以對方名義購房,按共同共有處理。如果沒有特殊情形,多會視爲以結婚爲目的的贈與,按登記方個人財產處理。

5.結婚前一人出資買房,房屋落在雙方名下房屋算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不考慮出資情況,一律平分。

夫妻共同財產的認定

根據《民法典》婚姻家庭編,夫妻共同財產的認定需要滿足屬於夫妻存續期間所取得的財產,包括:工資、獎金、勞務報酬;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知識產權的收益;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繼承或贈予夫妻一方的財產除外;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婚後買車是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嗎

結後買車的財產歸屬:

  1.如果是用婚後收入所得購買的車輛,不管登記在誰的名下,都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2.但如果是用婚前積蓄購買的且登記在自己的名下,則屬於個人財產。

一方婚後用個人所有的財產對價取得的財產,也應屬於“個人財產的替代物”,應認定爲一方的個人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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