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本市疫情防控的总体部署,坚持“动态清零”总方针,落实养老机构作为疫情防控重点机构的要求,上海市民政局对本市所在区内没有中风险地区的养老机构(含长者照护之家),稳妥有序调整人员进出管理等方面的疫情防控措施,详见↓

所有进入养老机构的人员,必须出示身份证实名登记;必须体温测量正常;必须持有健康绿码7日内未途经或在中高风险地区逗留的行程码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有疑似症状者禁入

外出就医返回的老年人

因就医等原因外出后返回养老机构的老年人,在独立区域进行3天隔离观察,其间经过2次核酸检测阴性(2次核酸检测间隔超过24小时),方可进入生活区。

对于血透等情况需经常性外出就医的老年人,可在养老机构内独立区域居住并做好必要的防护措施,每日进行核酸检测。

回家临时居住的老年人返回养老机构,参照执行。

新收住的老年人

前7日未曾途经中高风险地区,且须持有前7日内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可进入养老机构内独立区域,进行3天隔离观察,其间经2次核酸检测阴性(2次核酸检测间隔超过24小时),方可进入生活区。

家属探视

养老机构家属探视采取预约方式,探视人数、探视频次、探视路线、探视区域由养老机构结合设施条件和接待能力严格确定。探视人员进入机构时应进行手、鞋底和随带物品消毒,并佩戴N95级别口罩,由机构内专人陪同在指定区域和路线活动,遵守相关防控要求。

探视人员原则上不进入生活区,因特殊情况确需进入的,须按照二级防护要求落实相关防控要求。

家属递送物品须由工作人员消毒后转交老年人,并做好记录。

养老机构工作人员

不接触机构内住养老年人的工作人员

居住地所在街镇无中风险地区、以及不属于流调涉及相关风险区域的,凭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进入养老机构。相关工作人员应签署疫情防控承诺书,做到住所和工作地“两点一线”,路途中落实个人防护措施,不参加聚餐聚会,不出入人员密集场所。

接触机构内住养老年人的工作人员

养老机构可通过排班轮岗等方式合理安排工作人员进出,尽可能减少外出频次。工作人员居住地所在街镇无中风险地区、以及不属于流调涉及相关风险区域的,其返回机构后在独立区域进行3天隔离观察,其间经2次核酸检测阴性(2次核酸检测间隔超过24小时),方可进入生活区。

各区民政局可结合本区实际情况,细化完善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具体措施,老人或家属如有疑问,可咨询养老机构或相关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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