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量資產如何盤活?上交所“支招”了! 

6月30日晚,上交所發佈《關於進一步發揮資產證券化市場功能支持企業盤活存量資產的通知》,圍繞盤活存量資產的重點方向,創新拓展資產證券化盤活存量具體方式,優化強化各項市場支持舉措。

上交所表示,此次《通知》的發佈是落實國辦《關於進一步盤活存量資產擴大有效投資的意見》的舉措之一,將通過進一步推動資產證券化產品的發行,助力企業盤活存量資產,暢通投融資良性循環。下一步,將按照證監會統一部署,繼續認真落實國家戰略,發揮資本市場作用,不斷創新資產證券化盤活資產方式,拓寬資產證券化市場服務深度和廣度,提升服務實體經濟質效,推進債券市場高質量發展。

在業內人士看來,ABS(資產支持證券)是盤活存量資產的有效方法。通過盤活優質資產,推動企業融資從主體信用轉向資產信用,加強信披與資產隔離,強化投資者保護,可多角度助力解決企業“融資難,融資貴”的問題,推動擴大有效投資。

基礎資產類型豐富

近年來,隨着業務結構和模式的不斷創新,越來越多的基礎資產可以納入資產證券化的基礎資產池。當前,資產證券化的基礎資產包括債權類、收益權類及不動產類等。

此次,上交所也在《通知》中明確了可納入資產證券化的基礎資產類型。《通知》指出,大力支持企業將生產經營過程中形成的應收賬款、應付賬款(供應鏈)、融資租賃、小額貸款、企業融資債權等債權,合法持有的商業物業、基礎設施等不動產,以及合法享有的基礎設施項目收益等收益權,作爲基礎資產發行資產證券化產品。

除此之外,《通知》也支持企業利用PPP項目、知識產權開展證券化。

一方面,鼓勵和支持擁有長期穩定經營性收益的優質存量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項目的企業,以PPP項目收益權、PPP項目資產、PPP項目公司股權等作爲基礎資產發行資產支持證券。中信證券研報曾指出,相較於普通的ABS,PPP-ABS(將PPP與ABS相結合,是以PPP項目爲標的物的ABS)對盤活PPP項目基礎資產、加快社會投資者的資金回收、吸引更多社會資本參與PPP項目建設具有重要意義。同時,ABS能提高PPP項目的規範程度。

另一方面,鼓勵和支持企業充分挖掘新型基礎設施和高精尖產業的專利權、商標權等存量知識產權的資產價值,以知識產權轉讓、許可等方式所形成的資產開展證券化融資。在業內人士看來,知識產權證券化實踐會加快推動知識產權與金融資源的深度融合,既充分貫徹科技創新的國家戰略,又進一步藉助資本市場深化了知識產權保護工作。

另外,針對交通、水利、清潔能源、保障性租賃住房、水電氣熱、生態環保、產業園區、倉儲物流等行業主體,《通知》鼓勵和支持以基礎設施的未來收益作爲基礎資產,或持有的基礎設施或酒店、零售等商業物業不動產作爲基礎資產,發行CMBS或類REITs等不動產類資產支持證券。

推動資產信用代替主體信用

值得注意的是,《通知》提到,鼓勵和支持有存量資產盤活需求的國有企業、民營企業,特別是中小微產業企業發行資產支持證券。

中國證券報記者瞭解到,傳統的銀行借款、公司債券等企業融資模式主要依靠主體信用和抵質押擔保,而資產證券化產品則依託於基礎資產現金流,有着獨立的資產信用,可依託企業生產經營過程中產生的資產信用進行融資,是民營企業和中小微企業拓寬融資渠道、改善融資效率的重要途徑。“既然部分民營企業、中小微產業企業主體信用不被‘待見’,那就應該把好資產拿出來盤活存量,進而推動企業融資從主體信用轉向資產信用。”一位資深債券業人士對中國證券報記者直言。

實際上,今年以來,上交所持續鼓勵民營企業優先發行基礎設施公募REITs、類REITs、CMBS、知識產權證券化等基於資產信用的證券化產品,充分發揮資產信用優勢,降低融資成本。中誠信國際研究院認爲,鼓勵民企通過資產證券化產品融資,一方面有助於拓寬民企融資渠道,切實保證債券市場對民企提供支持;一方面也有助於豐富資產證券化市場產品供給,爲市場投資人提供更多投資選擇。

對於中小微產業企業而言,供應鏈ABS產品可以說是助力其融資的一把利器。近年來,隨着應收賬款(供應鏈)的數字化、電子化不斷推進,平臺主導型產品湧現。“此類產品與以往供應鏈ABS由核心債務人企業主導不同,是由原始權益人發起並主導,將確權工作前置,證券化過程中可以將核心企業的信用進一步延伸,惠及其全產業鏈上各類真正有融資需求的中小微企業。” 上述資深債券業人士介紹。

數據顯示,2021年,上交所資產證券化發行累計金額爲1.14萬億元。其中,應收(供應鏈)賬款、融資租賃、小額貸款等大類資產品種直接面向產業鏈上下游的民營企業、中小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等,全年累計發行8987億元,支持了3000家以上的民營和中小微企業融資。

此外,爲優化強化資產證券化市場支持舉措,上交所還將在資產證券化業務評價、創新業務或產品試點等方面納入相關指標,鼓勵管理人積極提供證券化專業服務。

進一步保護投資者權益

對於資本市場而言,在滿足企業融資需求的同時,還需要保護投資者權益。

《通知》提出,要細化破產隔離和信息披露要求,引導企業完善投資者保護機制安排,鼓勵管理人有針對性地披露基礎資產和企業自身情況,提升信息披露水平,促進市場持續健康發展。

市場人士認爲,投資人對部分民企、中小微企業信心不足的一部分原因是它們的信息披露質量不佳,建議企業積極加強與投資人的主動溝通並提高信披質量。

中國證券報記者注意到,4月末上交所就曾表示,將重點探索加大債券市場的各項基礎設施供給。其中包括完善發行人動態信息披露機制,推動企業提高信息披露質量,便利投資機構隨時獲取企業經營信息、財務信息和資信狀況。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