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務院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聯防聯控機制綜合組組織修訂《新型冠狀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全面落實“外防輸入、內防反彈”總策略和“動態清零”總方針,切實維護人民羣衆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最大限度統籌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

與第八版相比主要修訂內容包括:


優化調整風險人員的隔離管理期限和方式


  • 密切接觸者、入境人員隔離管控時間從“14天集中隔離醫學觀察+7天居家健康監測”調整爲“7天集中隔離醫學觀察+3天居家健康監測”核酸檢測措施從“集中隔離醫學觀察第1、4、7、14天核酸檢測,採集鼻咽拭子,解除隔離前雙採雙檢”調整爲“集中隔離醫學觀察第1、2、3、5、7天和居家健康監測第3天核酸檢測,採集口咽拭子”,解除集中隔離醫學觀察前不要求雙採雙檢。
  • 密接的密接管控措施從“7天集中隔離醫學觀察”調整爲“7天居家隔離醫學觀察”,第1、4、7天核酸檢測。


統一封管控區和中高風險區劃定標準


  • 將兩類風險區域劃定標準和防控措施進行銜接對應,統一使用中高風險區的概念,形成新的風險區域劃定及管控方案。

  • 高風險區實行“足不出戶、上門服務”,連續7天無新增感染者降爲中風險區,中風險區連續3天無新增感染者降爲低風險區。其他地區對近7天內有高風險區旅居史人員,採取7天集中隔離醫學觀察措施。

  • 中風險區實行“足不出區、錯峯取物”,連續7天無新增感染者降爲低風險區。其他地區對近7天內有中風險區旅居史人員,採取7天居家醫學觀察措施。

  • 低風險區指中、高風險區所在縣(市、區、旗)的其他地區,實行“個人防護、避免聚集”。其他地區對近7天內有低風險區旅居史人員,要求3天內完成2次核酸檢測。


完善疫情監測要求


  • 加密風險職業人羣核酸檢測頻次,將與入境人員、物品、環境直接接觸的人員核酸檢測調整爲每天1次,對人員密集、接觸人員頻繁、流動性強的從業人員核酸檢測調整爲每週2次

  • 增加抗原檢測作爲疫情監測的補充手段,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對可疑患者、疫情處置時對中高風險區人員等可增加抗原檢測。


優化區域核酸檢測策略


  • 明確不同人口規模區域核酸檢測方案,針對省會城市和千萬級人口以上城市、一般城市、農村地區,綜合疫情發生後感染來源是否明確、是否存在社區傳播風險及傳播鏈是否清晰等因素進行研判,根據風險大小,按照分級分類的原則,確定區域核酸檢測的範圍和頻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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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央視新聞

編輯|曾茜 蔣慧妍

一審|李夢妮 姚靜

二審 | 周超羣

三審|李亮 謝睿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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