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紐約7月2日電 當地時間7月1日,美國紐約州議會投票通過一項法案,旨在禁止人們在時報廣場和公共交通設施等“敏感場所”攜帶槍支。該法案在遞交給紐約州長凱茜·霍楚爾簽署後,於當晚正式成爲法律,並將於9月1日生效。

根據這項新法,除執法人員、現役軍人等特定職業人羣外,其他人不能在紐約州的機場、地鐵、公共汽車、火車、渡輪、政府大樓、教堂、學校、流浪漢收容所、日託中心、圖書館、投票站、酒吧、公共遊樂場、公園、動物園以及紐約時報廣場等“敏感場所”隱蔽攜帶槍支。

該法還規定,在私人領地上,除非得到業主允許,否則均默認他人禁止攜槍。企業和房地產所有者有權決定是否允許他人在其場地內使用槍支。若決定允許隱蔽攜槍,企業和房地產所有者必須用標識作出明確說明。

該法還增加了隱蔽攜槍許可的申請要求,包括申請人必須接受16小時的槍支處理培訓、2小時的射擊場培訓以及筆試和麪試。

《紐約時報》說,美國聯邦最高法院上個月推翻了紐約州一項限制民衆在外隱蔽攜槍的法律,僅在一週之後,紐約州議會就制定出了法案旨在限制攜帶槍支。隨着該法案正式成爲法律,這項新法預計將會減弱聯邦最高法院相關裁決帶來的影響。紐約州這一舉動也預示着,聯邦最高法院與民主黨控制的“藍州”可能會在未來幾年內分歧加劇。

1日晚,霍楚爾在紐約州首府奧爾巴尼舉行的記者會上說,“我們不會倒退”,“他們可能認爲可以用筆來改變我們的生活,但我們也有筆”,“我相信這項新的法律會讓紐約更安全”。(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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