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斷推進黨的自我革命的生動實踐

——規範領導幹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經商辦企業行爲工作綜述

規範領導幹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經商辦企業行爲,是全面從嚴治黨、從嚴管理監督幹部的重要舉措。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爲核心的黨中央以抓鐵有痕、踏石留印的決心和力度,部署推動規範領導幹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經商辦企業行爲工作,以一系列創新性舉措和突破性實踐,規範權力運行,防範廉政風險,促進家風建設,引導廣大領導幹部廉潔從政、廉潔用權、廉潔修身、廉潔齊家,不斷把從嚴管黨治吏推向深入,堅定不移推進黨的自我革命。

頂層設計紮緊籬笆

“魚和熊掌不可兼得,當官就不要發財,發財就不要當官,這是兩股道上跑的車。”2015年3月,在參加十二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上海代表團審議時,習近平總書記談到領導幹部配偶和子女等經商辦企業問題,強調“對領導幹部,要求就是要嚴一些”。9個多月後,在中央政治局“三嚴三實”專題民主生活會上,習近平總書記要求中央政治局同志要引導親屬子女“力戒特權思想和享樂思想,不行不義之舉,不謀不義之財”。將教天下,必定其家,必正其身。黨的十八大以來,習近平總書記高度重視規範領導幹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經商辦企業行爲,將這項工作作爲推進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任務和全面從嚴治黨的有力抓手,主持召開中央政治局常委會會議,親自研究部署,審議政策規定和實施方案。

——高瞻遠矚,科學引領。“對規範領導幹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經商辦企業問題,國家法律和黨內法規都有明確規定,關鍵是要落實到位,讓規矩起作用”;“領導幹部特別是高級幹部一定要重視家教家風,以身作則管好配偶、子女,本分做人、乾淨做事”;“各級黨委要加強領導幹部個人事項報告情況覈查”……習近平總書記一系列重要論述,深刻闡述了規範工作的重大意義和實踐要求,爲推進規範工作指明前進方向,提供根本遵循。

——抓綱帶目,綱舉目張。在黨中央堅強領導下,中央組織部圍繞抓好規範領導幹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經商辦企業行爲工作,加強組織領導和政策指導,不斷完善頂層設計。成立中央規範試點工作領導小組,中央組織部主要負責同志擔任組長,對重大問題進行審議指導;先後召開3次動員部署會,開展專題培訓,宣講政策要求;分別針對省區市和中央單位規範工作制定相關規定,出臺配套實施方案和操作規程,制定禁業範圍參考意見等;研究有關“項目跟投”、“員工持股”和“私募股權基金投資及從業行爲”等具體政策和答覆意見。一系列組合拳及時精準,確保規範工作有章可循、便於操作,推動規範工作高質量開展。

——漸次推開,穩中求進。2015年起,先後在上海、北京、廣東、重慶、新疆5個省區市開展試點;2019年,列入“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專項整治,在各省區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全面推行,同時在8家中央單位開展試點;2020年上半年,增加20家中央單位擴大試點;2021年1月起,在中央單位全面推開。集中規範工作按照“先試點再推廣,先地方再中央單位”的路徑,歷時近7年,不斷在摸索中發展,在實踐中前行,以堅韌不拔、循序漸進的定力和決心,有效破解了過去一直想解決而沒有解決好的難題,贏得廣大幹部羣衆的擁護支持。

克難奮進,攻堅頑瘴痼疾;真刀真槍,解決實際問題。許多幹部表示,規範領導幹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經商辦企業行爲,是我們黨自我革命、自我淨化的一項創新性工作,必將更好從源頭上斬斷利益輸送鏈條,促進領導幹部家風建設,進一步淨化黨風政風,鞏固黨的執政基礎和羣衆基礎。

紮實有力精準有序推進

明確填報要求,指導幹部如實填寫報告表;圍繞禁業範圍,几上幾下多次徵求意見;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存在經商辦企業行爲的領導幹部逐人進行甄別認定……規範工作中,省區市和中央單位認真組織個人申報,精準制定禁業範圍,妥善做好甄別認定,高標準高質量將各項目標任務落實落地。

明責、擔責、盡責,不斷把工作做深做實做細。集中規範期間,在中央組織部統籌指導下,紀檢監察機關和市場監管、稅務、司法、財政、證監等有關部門密切配合,推動規範工作持續走深走實。省區市和中央單位主要負責同志帶頭抓、直接抓,明確目標、分解任務、壓實責任,嚴格遵循動員部署、個人申報、登記彙總、查覈比對、確定禁業範圍、甄別認定、選擇退出等工作步驟,確保政策執行不偏差、工作操作不走樣。

——聚焦“關鍵少數”。省區市和中央單位中管幹部、廳局級及相當職務層次幹部全部納入規範範圍,不留空白點。黨和國家領導人以上率下,不搞特殊化,傳遞出黨內監督沒有禁區、沒有例外的強烈信號。規範對象不僅層級高,而且範圍廣。中央統戰部將各民主黨派機關納入進來,國務院國資委將委管企業相當職務層次的領導人員納入進來,教育部將非中管直屬高校領導班子成員納入進來,一併進行規範。中央單位本級本部及其直屬單位、派出機構、二級企業全部納入範圍。中管高校管理體制調整後,其班子成員嚴格按照中管幹部要求進行規範。同時,制定禁業要求不搞“上下一般粗”,領導幹部職務層次越高要求越嚴,綜合部門嚴於其他部門。

——精準把握政策。隨着實踐探索的深入,經商辦企業情形不斷完善拓展。在試點期間3類經商辦企業情形的基礎上,落實黨中央要求,回應社會關切,又逐步增加了“有償社會中介和法律服務”“私募股權基金投資及從業行爲”2類情形。與此同時,對經商辦企業行爲區別對待,把“謀生”和“發財”區別開,對經營者無其他謀生手段、經營規模不大的個體工商戶經研判後可不予規範;把“開辦”和“從業”區別開,對律師、會計師等從事有償社會中介和法律服務行爲與開辦有償社會中介和法律服務機構區別開;把依靠自己科技成果、專利技術開辦企業與一般性投資入股區別開,既做到“一把尺子量到底”,又避免“一竿子打翻一船人”。

——加強過程管控。“認繳出資額”“在企業所任職務”“近三年排在前5名的銷售商品或服務名稱”等,分列在一張領導幹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經商辦企業情況報告表上,項目明晰,解釋詳細。可執行、可操作,可檢查、可問效,規範工作制定明確標準,儘量不遺留似是而非的模糊地帶。省區市和中央單位精心設計路線圖和時間表,細化方案、建立臺賬,倒排工期、壓茬推進,有效提高工作質量和規範化水平。試點和集中規範工作期間,中央組織部組織力量全程加強指導推動,赴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全國總工會、中國華能等40多家單位調研走訪,在北京、福州、重慶等地召開推進會,聽取工作進展情況和意見建議,妥善解決工作中遇到的新情況新問題,確保規範工作不出漏洞、不搞反覆。

——做細思想工作。堅持“是規範不是處理人”的要求,把思想政治工作貫穿始終。動員部署階段,做好政策說明,做到“三個講清楚”,即把規範工作的意義講清楚,把“重在規範”的要求講清楚,把政策規定和操作流程講清楚;個人申報階段,既做到應填盡填、應報盡報,又引導幹部主動規範、自查自糾,彰顯嚴管厚愛;查覈比對階段,對發現漏報問題的,一對一談話提醒,讓幹部放下包袱如實填報;甄別認定階段,與規範對象逐人談話溝通,瞭解退出意向,明確“幹部本人退出現職、接受職務調整,或者配偶、子女及其配偶退出經商辦企業活動”的“二選一”退出方式,督促依規依紀退出。

不少同志反映,這次規範工作既從嚴從實又和風細雨,有效化解了潛在的思想障礙和工作阻礙,廣大幹部政治上擁護、思想上認同、工作上積極配合。從嚴要求與實事求是相統一,組織督促與幹部自查相結合,規範工作穩中有進、穩妥有序,幹部隊伍沒有出現波動,經濟運行沒有受到影響。

成效顯著轉入常態管理

嚴防權力染上“銅臭味”,嚴禁資本戴上“紅頂子”,集中規範工作取得重要實踐成果和制度成果。自2015年試點工作啓動,至2021年全國集中規範工作完成,共對4700多名領導幹部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經商辦企業行爲進行了規範。

立規明矩、源頭防範、固本培元。規範工作的深入開展,爲進一步加強幹部管理監督積累了寶貴經驗。

——全面摸清底數,有利於準確瞭解領導幹部家屬經商辦企業情況。這次集中規範,對全國廳局級及相當職務層次以上領導幹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經商辦企業情況實現了全覆蓋摸底,除了規範一批經商辦企業行爲之外,對那些存在經商辦企業行爲、經查覈認定可不予規範的,督促領導幹部逐一作出書面承諾,不允許利用職權或職務影響爲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經商辦企業提供便利。情況更清晰,底數更確定,爲進一步做好乾部管理監督提供了重要依據。

——防範廉政風險,進一步壓減權力尋租空間。集中規範期間,從甄別情況看,一些經商辦企業行爲與領導幹部職權存在直接關聯,有的涉及與領導幹部所在地方和單位發生直接經濟往來,有的在領導幹部所在地方和單位業務範圍內經商辦企業,存在較大廉政風險和隱患。避免“全家腐”,才能帶來“全家福”。規範工作既推動解決“靠山喫山”“瓜田李下”問題,又以廣泛思想動員和政策宣傳,讓廣大幹部受到思想洗禮和紀律教育,進一步築牢理想信念根基,不忘初心使命,確保黨不變質、不變色、不變味。

——檢驗政策制度,爲常態化管理打下堅實基礎。制定“個人申報、查覈比對、認定退出”等步驟程序,符合實際、切實可行;明確規範經商辦企業的具體政策界限,形成成熟管用的制度體系;各省區市和中央單位分門別類制定細化禁業範圍,成爲領導崗位準入的禁止性規定和“硬槓槓”。日臻健全的政策制度,運轉有效的工作機制,爲規範工作常態化、長效化提供了有力支撐。

近日,中央辦公廳印發《領導幹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經商辦企業管理規定》,對常態化管理的政策措施和紀律要求予以明確,將規範工作與領導幹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並軌,作爲年度集中報告和及時報告內容進行填報與查覈;與幹部選拔任用工作相銜接,作爲幹部選拔任用“凡提四必”的內容進行查覈和規範。進入常態化管理後,規範工作紀律更加嚴明,不準違反禁業規定經商辦企業是硬性的紀律規定,發現問題一律從嚴查處問責。

常態長效、常抓不懈。下一步,按照黨中央要求,中央組織部將不斷鞏固深化集中規範成果,切實抓好領導幹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經商辦企業管理,進一步壓實責任、完善機制、嚴肅紀律,做到真管真嚴、敢管敢嚴、長管長嚴。

編輯|呂重江 審校|鐘鳴

監製|任海軍 來源|《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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