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員代表大會代表必須是有選舉權的正式黨員,而且應是共產黨員中的優秀分子。要按照基層黨組織選舉工作條例以及黨代表大會代表任期制規定的有關要求,嚴格代表資格條件,堅持把政治標準放在首位,既強調先進性和純潔性,又突出代表性,確保選出合格的代表。一般應具備以下6個方面的條件:

(1)認真學習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認真貫徹執行黨的基本理論、基本路線、基本方略,牢記黨的初心和使命,自覺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

(2)具有共產主義遠大理想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堅定信念,在關鍵時刻和重大原則問題上,是非分明,堅定地站在黨的立場上;

(3)發揮模範帶頭作用,在生產、工作、學習和社會生活中做出顯著成績;

(4)有良好的思想作風、工作作風和生活作風,公道正派,清正廉潔,密切聯繫黨員和人民羣衆,積極宣傳黨的主張,如實反映黨員、羣衆的意見和要求;

(5)遵守黨章黨規黨紀和憲法法律法規,按照黨性原則辦事,正確行使黨員的權利,自覺接受黨和人民羣衆監督;

(6)具有履行代表職責的能力,能夠按照要求參加黨組織組織的活動,完成黨組織交給的任務。

編輯|張莉 審校|鐘鳴

監製|任海軍 來源|《新編基層黨務工作手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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