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啓智

“短時間內殺了幾個人,這麼多警察都抓不住我,看來老天是在助我,看來我需要繼續殺人搶錢!”



能說出這樣的話,說明這個人很瘋狂,簡直就是一個惡魔,你萬萬不會想到,這是一個年僅18歲殺人犯,發給朋友的炫耀短信,難道警察真的抓不住你嗎?他太無知、幼稚、可笑了。

案件發生在2012年,可惡的罪犯9天內在湖南、廣東、雲南三省作案,殺害了7人,這7人與他無冤無仇,爲何會有如此厄運?因爲他需要錢,又怕他們報警,所以殺人滅口。

劉啓智

罪犯一共2個人,最大才22歲,是主犯劉啓智,作案時18歲,父母給他起名叫劉啓智,是抱有很大希望的,啓智,讓他啓動智慧,做個有用的人,可是他讓父母失望了。

經常聽到別人說,“慣子如殺子”,從小嬌生慣養,長大後必無出息,可是劉啓智的父母卻當耳旁風,啓智小時候想要什麼?

父母就給買什麼,其實家裏並不富裕,可是劉啓智是怎樣報答父母的呢?

劉啓智上高中的時候,父母讓他上武岡某私立學校,一年學費上萬元,可是劉啓智並不珍惜,8月份在暑假補課時,與老師吵了架,他偷走家裏800元離家出走,經常在網吧遊蕩。

劉啓智

離家出走的劉啓智,在QQ上認識了本案另一個罪犯付振立,他1995年8月出生,比劉啓智小一歲,他的名字振立,要振作,要自立,這是父母對他的希望,可是他卻讓父母失望了,成了最大的不孝。

2個人常常因沒有錢而煩惱,不願打工,拈輕怕重,認爲殺人搶劫的辦法來錢快,於是開始要付諸行動了。

2012年,8月21日,開始了第一起兇手案,在付振立的建議下,2個人來到武岡市灣頭橋鎮朝陽村張姓人家,把正在家中休息夫婦2人綁起來,搜尋到一千元,爲了防止報警,將夫婦2人殺害。

付振立

殺了2個人才搶到一千多元錢,很快就把錢花光了,8月23日到達東莞,8月25日再次犯案。

在東莞要有個落腳點,首先要去租房子住,2個人在東莞萬江區租房子住,他們看到女房東穿金戴銀,是個有錢人,2個人以屋裏電器壞了爲理由,把女房東騙到屋裏,逼她交出銀行卡和密碼。

女房東不同意,遭到殺害,2個人沒有拿到錢,不死心,又用同樣的理由將房東騙了過來,終於拿到銀行卡和密碼,還是被滅口。

付振立

2012年8月27日,劉啓智與付振立來到了雲南昆明市,29日2人在路邊閒逛尋找目標,看到一個女人唐某,她身上的配飾價值不菲,是一個有錢人,於是2個人便跟了上去,13時許,2人入室將唐某殺害。

被害人唐某

8月29日中午2個人殺了唐某,到了晚上他們又找到作案目標,到了旅館看到老闆吳某是一個女的,還懷孕了,第二日上午9點,2人謊稱東西壞了,把吳某騙到房間殺害,因爲她還懷着孕,可以說是一屍兩命。

被害人吳某

吳某身邊還跟着2歲的女兒,小女孩看到有人殺害自己媽媽,嚇得大哭,這2個人早已不再是人而是畜生,用被子把女孩捂死了。

遇害小女孩

殺了吳某和孩子後,劉啓智與付振立在吳某家到處翻找,找到1000元現金,500多元手機,200多元的玉佩。



2個人從旅館出來,正巧遇到買菜歸來的劉阿姨,這個女人就是吳某的婆婆,劉阿姨看到這2個人面目猙獰,直覺告訴她會有不好的事情發生,她慌忙來到屋裏,看到兒媳婦吳某英倒在血泊裏,趕緊報警。

劉阿姨

接到報警後,警方立即出警 ,根據劉阿姨提供犯罪嫌疑人特徵,排查監控,一個網吧,找到犯罪嫌疑人留下的包,包裏有兩雙鞋子,在包的夾層裏有一張電話卡單據,辦理人是付振立,當他出現電腦屏幕上時,劉阿姨認出了他。

很快警方又找到第二個線索,在街道角落裏發現丟棄的黑色塑料袋,裏面有帶血的匕首,通過基因檢測,匕首血跡是受害者吳某,兩雙鞋的鞋印在案發現場也吻合。

付振立

警方開始抓捕,2012年9月6日,付振立在雲南抓獲,9月7日,劉啓智也在附近抓獲,2個人對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最後劉啓智被判死刑,付振立因爲17歲,還未成年被判無期徒刑。

在法庭上,劉啓智剃着光頭,他哭喊着說:“叔叔,我怕死,我怕。”劉啓智爲了活命,對法官提出請求:“我後悔了,我不想死,我可以捐腎捐眼角膜捐器官,只要讓我活着。”

法官當庭拒絕,劉啓智爲了活命,又提出上訴,雲南省高級法院二審,維持中級法院判決,並經最高人民法院覈准。

2015年2月13日上午,劉啓智驗明正身,押往刑場執行死刑,在槍決前提出請求,願意死後捐獻遺體器官贖罪!



劉啓智與付振立會有這個下場,主要是從小溺愛的結果,怕孩子受苦受累,考不好不怨孩子,而是怨老師無能,孩子在學校裏打架,父母認爲那是孩子在玩鬧,不值一提,孩子偷別人東西,父母卻認爲年齡小不懂事,這樣家庭教育出的孩子就會危害社會,做了壞事,還會愚蠢的認爲警察抓不到他們。

一失足成千古恨,畢竟時光不會倒流,每天都是在現場直播,一個人如果失去了辨別是非的能力,那麼痛苦就會來臨。



劉啓智殺人的時候,心狠手辣,可是面對法院判決的死刑,卻說叔叔我怕死,我怕。如果他能真正明白,殺人償命的道理,那麼他就會安分守己,就不會去殺人。

劉啓智死刑,付振立無期徒刑,父母面對這樣的結果是心碎,這是最大的不孝!其實做什麼事情是違法?什麼是黑?什麼是白?心裏很清楚,可就是去做違法亂紀的事情,因爲都抱有僥倖心理,認爲警察抓不到他們,以爲自己很聰明。

以身試法是愚蠢無知,因爲正義永遠存在,想做壞事的時候,多想想父母,把孩子養這麼大,得到的就是這樣的回報嗎?要讓父母揚眉吐氣,要讓父母安居樂業,要讓父母以你爲榮!

遠離違法犯罪,要活得精彩,不枉此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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