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南京警方”微信公衆號消息,南京市公安局玄武分局7月3日發佈警方通報稱,2022年7月1日20時許,南京銀行向公安機關報警,稱有網民散播有關南京銀行的謠言。公安機關經工作查明:6月30日18時許,網民傅某某(男,39歲),出於博眼球的目的,在小區業主微信羣內發佈自己編造的有關南京銀行的虛假信息造成不良影響。事發後,傅某某主動採取消除影響的措施並認錯悔過。公安機關已依法對其給予治安管理處罰。

7月1日,南京銀行曾發佈澄清公告稱,近日,網傳公司有關不實信息。公司鄭重聲明:相關信息爲惡意造謠,公司已經向公安機關報案並將依法追究相關主體的法律責任。目前,公司經營管理一切正常,經營發展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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