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记者 欧阳剑环

北京市金融监管局日前联合北京银保监局、北京证监局等部门印发《关于对科技创新企业给予全链条金融支持的若干措施》提出,建立七大机制,加大对科技创新企业的创业投资、银行信贷、上市融资等多方式全链条金融支持力度。

专家认为,《若干措施》针对科技创新企业融资的痛点难点问题,鼓励金融机构提供全链条金融服务,以市场需求引导创新资源有效配置。

用好用足货币政策工具

《若干措施》提出,建立产品创新机制、上市支持机制、被投企业服务机制、考评激励机制、风险补偿机制、协调对接机制、试点先行机制。 

《若干措施》指出,建立产品创新机制,发挥“带动提升”效应,包括加大科创企业信贷投放力度、加强股债联动模式创新、用好用足货币政策工具、创新资产管理产品、完善科技保险产品体系、探索开展知识产权证券化、鼓励科创企业利用债券市场融资等。

在加大科创企业信贷投放力度方面,鼓励银行机构在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前提下,针对科创企业的特征和需求,开展信用贷款、知识产权和股权质押贷款、研发贷等业务。鼓励银行机构为高新技术和“专精特新”企业开辟信贷绿色通道,推出专属信贷产品。鼓励银行机构向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减费让利,促进企业综合融资成本稳中有降。鼓励北京地区各银行实现科创企业贷款增速高于其各项贷款增速。

在用好用足货币政策工具方面,要用好用足“京创通”“京创融”等专项再贴现再贷款工具,进一步优化流程和使用条件,支持金融机构提升优质科创类企业融资便利度。抓住国家推出的科技创新再贷款政策契机,力争北京落地额度走在全国前列。

发挥“资本引擎”效应

《若干措施》提出,建立上市支持机制,发挥“资本引擎”效应,包括加大企业上市培育力度、发挥北京证券交易所示范引领作用、加强上市资金补贴支持等。

《若干措施》明确,支持创新型中小企业到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对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挂牌的,分层给予资金支持,即企业在新三板基础层挂牌、基础层调层后进入创新层或直接进入创新层挂牌的,均给予资金支持。

《若干措施》提出,建立被投企业服务机制,包括大力发展天使和创业投资,加强被投企业服务,给予投资效果较好的长期资本风险补贴,加大政府投资基金引导作用等。 

据介绍,下一步北京市将立足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充分利用首都金融资源和科技资源优势,加强各相关部门联动,扎实推动改革措施落地见效,加大对科技创新企业全链条金融支持力度,持续推动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提质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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