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太原日报

近日,省检察院召开“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新闻发布会通报,为全方位护航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安全稳定、和谐有序、公平竞争、便捷高效的法治环境,2018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共起诉强揽工程、欺行霸市、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类犯罪8000余件1.8万余人。

近年来,各类经济犯罪案件频发多发,在扰乱正常市场秩序、金融秩序、侵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同时,也影响制约着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为此,全省检察机关精准办理涉民企案件,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方面,常态化打击有组织犯罪,为企业发展创造安全的社会环境。检察机关严格依法履行批捕、起诉等职能,严厉打击敲诈勒索、非法拘禁、绑架等危害民营企业家人身安全的犯罪,严厉打击黑恶势力通过敲诈勒索、暴力围标、强揽工程、非法占地及“软暴力”等方式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2018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起诉黑恶势力犯罪1886件12035人,其中涉及强揽工程175件1741人、欺行霸市176件1521人、非法高利放贷259件2264人。

另一方面,扎实办好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类犯罪,营造公平、稳定、有序的市场环境。2018年以来,共起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类犯罪7476件12967人,其中破坏金融秩序类犯罪1633件3243人、金融诈骗类犯罪733件933人、扰乱市场秩序类犯罪2551件4661人。

为避免“办一个案子、垮一个企业”,检察机关还积极推进涉民企案件羁押必要性审查专项监督工作,依法保障涉民企在押人员合法权益。从2019年开始,依法开展了涉民企案件羁押必要性审查专项监督,坚持“每案必审”要求,对730名涉民企在押人员逐案初审,对其中348名涉嫌犯罪的民营企业从业人员开展了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并对其中17人依法变更强制措施。

当天,省检察院还通报了6起涉民营企业检察监督办案典型案例。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