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福州日报

蓝光总图调整前图

蓝光总图调整后图

蓝光公馆项目由福州蓝坤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位于晋安区前横路以东、横屿路以南,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现申请调整地下室,将地下室面积由37906.4平方米调整为37071.0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由156108.93平方米调整为155273.61平方米,机动车位数由1264个调整为1227个。总平面中住宅面积由91331.10平方米更正为91313.1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由118184.53平方米更正为118202.53平方米,架空层面积由1370.08平方米更正为1388.08平方米。以上调整满足土地合同及规划条件要求,具体详附图。

现根据《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规定,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详情可查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http:// zygh.fuzhou.gov.cn),公示时间为2022年7月5日至2022年7月13日。

在公示期限内,利害关系人若有意见,可来电或来信向我局行政审批处反映(联系电话:87111956,地址: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如要申请听证,应在公示期限内书面向我局法规处提出申请(联系电话:83310951)。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地点: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4号楼5层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邮编:350500。

附注:

书面反馈意见(申请)发表时间或邮戳日不应超过公示期的最后一天24:00,逾期视为无效意见(申请)。

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2年7月4日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