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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述1954年9月後原中央人民政府委員在新一屆國家機關的任職

1954年9月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在北京召開,產生了新的國家機關,設立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的常設機關_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政務院上升爲國務院爲中央人民政府,爲最高國家行政機關。此外還保留設立了最高人民法院與最高人民檢察院,並新成立了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爲國家元首,對外代表中華人民共和國。另外新的國家機關中未在設立囯家性質的中央軍事委員會,新成立了諮詢性質的國防委員會。全國政協作爲各民主黨派協商議事機關繼續行使協商與監督作用。1954年9月隨着國務院的成立,1949年成立的中央人民政府委員會完成了其歷史使命,原中央人民政府主席、副主席和56位原中央人民政府委員中,絕大多數參加了新一屆國家機關的工作,有的當選爲新一屆國家領導人,有的當選爲全國人大常務委員,有的在國務院任部長職務,還有的就職於二高、國防委員會以及全國政協。本文將專門詳述原中央人民政府委員在新國家機關的任職情況,首期將介紹原民主人士方面中央人民政府委員在1954年新一屆國家機關的任職情況:

一,參加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的民主人士中央人民政府委員在1954年9月以前的任職

1949年10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成立,選舉產生了中央人民政府主席一人,中央人民政府副主席六人,中央人民政府56人。其中民主人士方面,副主席爲3人,中央人民政府委員爲28人(含李錫九,李章達,張東蓀),1954年9月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結束後,有28位民主人士(不包括已逝的李錫九,李章達二人與張東蓀)在新一屆共和國國家機關中繼續就職,這28位民主人士在1954年9月前的任職爲:

(1),1949年10月1日共和國成立後出任國家領導人(8人):

(2),1949年未當選國家領導人的中央人民政府委員(20人):

第二部分,1954年9月原民主人士中央人民政府副主席與委員在新一屆國家機關中的任職:

1954年9月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在京召開,在選舉產生的13位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中,上屆中央人民政府委員會組成人員中,民主人士有8人當選,其中中央人民政府副主席3人,政務院副總理2人,最高人民法院院1人,全國政協副主席1人,中央人民政府委員1人。新一屆政協副主席,除有七位人大副委員長兼任外,由中央人民政府委員當選爲政協副主席的有3人:何香凝、章伯鈞、陳嘉庚。新成立的國防委員會15位副主席中,民主人士有4人,其中程潛爲原中央人民政府中央軍委副主席,張治中、傅作義、龍雲三人爲原中央人民政府委員、軍委委員。新一屆國家領導人中,上一屆中央人民政府成員民主人士28人中,有8人連任新一屆國家領導人,新增7位原中央人民政府委員爲新的國家領導人。另有11位中央人民政府委員當選爲全國人大常委會常務委員,有2人任國務院部長,具體1954年9月原中央人民政府副主席與中央人民政府委員(民主人士)在新一屆國家機關的任職統計爲:

一,當選爲新一屆國家領導人(共計15人,其中有7人爲新任國家領導人):

二,當選全國人大常務委員或國務院各部部長(13人,其中有3人任國務院部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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