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觀察網 記者 張曉暉 2022年7月3日晚間,2000億市值的鋰電白馬股——江西贛鋒鋰業股份有限公司(002460.SZ,下稱“贛鋒鋰業”)曝出一個令人震驚的消息:公司因涉嫌 A 股某上市公司股票二級市場內幕交易被證監會立案調查。

7月4日,贛鋒鋰業的股價似乎沒有受到影響,雖然開盤大跌7%,報104元,但收盤的時候已經回漲至110.33元,跌幅收窄至1.41%,股價處於該公司歷史高位。

董事長稱涉案公司爲江特電機

贛鋒鋰業的公告顯示:公司於 2022年7月1日收到中國證監會《立案告知書》(編號:證監立案字 0252022001 號),因涉嫌 A 股某上市公司股票二級市場內幕交易,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等法律法規,中國證監會於2022年1月24日決定對公司立案。上述事項不會對公司的正常生產經營活動產生影響。

贛鋒鋰業董事長李良彬對媒體回應稱,公司被證監會立案調查的原因是2020年6月,贛鋒鋰業在與江特電機洽談併購事宜期間,購買了江特電機的股票。

公開信息顯示,江特電機(002176.SZ)即江西特種電機股份有限公司。

7月4日,經濟觀察網記者致電贛鋒鋰業董祕辦公室,詢問爲何證監會立案5個多月之後,公司才做公告?以及關於江特電機內幕交易案的更多細節。

贛鋒鋰業董祕辦公室工作人員回答,公司的確是在7月1日才收到證監會的《立案告知書》,至於公司捲入江特電機內幕交易案的更多細節,以公告披露爲準。

贛鋒鋰業2020年年報顯示,2020年8月19日,贛鋒鋰業與江特電機、江特電機全資子公司江西江特礦業發展有限公司(下稱“江特礦業”)、江特礦業控股子公司宜春銀鋰新能源有限責任公司(下稱“宜春銀鋰”)(以上三家合稱“江特電機及其子公司”)在江西省新餘市簽訂鋰鹽生產線合作協議,江特電機及其子公司擬將其於江西省宜春市擁有的利用鋰雲母、鋰輝石製備碳酸鋰、氫氧化鋰及副產品的生產線及其所在土地及廠房按照本協議條款和條件全權交付予公司自主進行生產、經營與管理,並享有全部經營收益及承擔所有經營損失。管理期間自2020年10月1日起至2023年3月31日止,贛鋒鋰業共計應向江特電機及其子公司支付合作管理費1.92億元人民幣(含稅)。

2020年10月28日,贛鋒鋰業與江特電機及其子公司簽署了《關於鋰鹽生產線之合作終止協議》,雙方未能就鋰鹽生產線技術改造方案達成一致意見,雙方經慎重考慮共同決定放棄本次合作並終止履行上述合作協議。

經濟觀察網未能獲知贛鋒鋰業與江特電機終止交易的原因。

2020年報顯示,贛鋒鋰業證券投資中,沒有A股公司的交易;2021年報顯示,贛鋒鋰業以自有資金,買入5318.5萬元的大北農(002385.SZ)股票,浮盈約355萬元。

贛鋒鋰業2020年報在證券投資一欄中,沒有提示公司買入過江特電機的股票。

江特電機:現場調查已經結束 與贛鋒鋰業無關

7月4日下午,經濟觀察網記者致電江特電機董祕辦公室,詢問贛鋒鋰業對該公司的內幕交易案情況,對方電話一直無人接聽。

不過,在深交所互動易上,江特電機作出了回應。

有投資者提問:“董祕你好,公司看了贛鋒鋰業的公告了嗎?市場傳言贛鋒鋰業這次立案與江特電機2021年12月9日的立案調查有關係,請問公司是這樣的嗎?”

江特電機很快回應稱,1、公司去年12月被證監會立案調查的原因爲“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與贛鋒鋰業無任何關聯關係; 2、公司沒有收到任何關於贛鋒鋰業本次被立案的相關信息; 3、證監會對公司立案的現場調查工作已完畢,該事項不會對公司的生產經營、投資建設和“探轉採”等工作造成影響。

至此,贛鋒鋰業捲入的江特電機內幕交易案細節仍疑問重重。

比如證監會在1月份就已經立案,爲何贛鋒鋰業稱7月1日才收到《立案通知書》?

贛鋒鋰業董事長李良彬稱公司買入了江特電機的股票,但在贛鋒鋰業的2020年報和2021年報中,爲何沒有體現?

在深交所互動易上,有投資者向贛鋒鋰業提問:“董祕您好,關於今天發佈公告被證監會立案一事,請問公司在2020年購買了多少股江特電機股票及持有時間多長呢?”

對此,贛鋒鋰業沒有作出回應。

7月4日,江特電機的股價沒有受到上述不利傳聞的影響,股價低開高走,全天大漲3.88%,以每股28.10元報收,總市值約480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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