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轉自:錢江晚報

錢江晚報·小時新聞記者 孫燕 通訊員 王桂波 趙蓬勃

未經允許,私自將客戶手機註冊多家平臺賬號,然後將手機號和短信驗證碼拿去出售。

6月28日,三起行業“內鬼”侵犯公民個人信息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在杭州市臨平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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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某某和周某某是臨平區某通信運營公司營業廳工作人員。

2020年下半年至2021年7月,兩人利用工作之便,在沒有經過客戶允許的情況下,私自操作客戶手機,註冊了多家平臺賬號,再將手機號碼及短信驗證碼出售。

張某某因此非法獲利30000元左右,周某某非法獲利6000元左右。

王某是臨平區兩家通訊器材商店經營者。2021年4月至7月,其夥同店內營業員,以相同方式非法出售客戶個人信息,非法獲利約9000元。

2021年7月,公安機關分別對張某某、周某某和王某涉嫌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立案偵查。

2022年1月,這三起案件被移送杭州市臨平區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

5月底,臨平區檢察院以涉嫌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先後對被告人張某某、周某某、王某提起公訴,依法追究其三人的刑事責任。

在打擊刑事犯罪的同時,臨平區檢察院公益訴訟檢察部門同步介入,依法追究違法主體的民事責任。

檢察機關認爲,張某某、周某某和王某的行爲侵犯了公民個人信息,損害了社會公共利益。經發布訴前公告、公告期滿無適格主體提起訴訟,臨平區檢察院於5月底至6月初,對三名被告先後向法院提起附帶民事公益訴訟,請求判令三名被告分別承擔公益損害賠償金,並在市級以上新聞媒體公開致歉。

三起案件正在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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