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5日消息,2022年“7.8全國保險公衆宣傳日”期間,爲了更好的宣傳保險知識,中國保險行業協會、新浪財經聯合開設“金融保險知識普及”線上論壇。今天上午10:00,首場論壇直播開啓,主題爲“防範保險欺詐,保護保險消費者”。太保人壽副總經理周曉楠、平安財險副總經理吳濤、陽光人壽總裁助理任秀紅、泰康在線助理總裁嶽潔四位嘉賓出席本場論壇並發表演講。

平安財險副總經理吳濤演講的題目爲《拒絕“免費”陷阱,防範權益受損》。

吳濤指出,近年來,各大保險機構在對欺詐行爲實施打擊時,發現部分汽車修理單位(4S店或汽修廠)將保險消費者的車輛當作非法牟利工具,通過製造保險事故或者擴大出險車輛損失等方式騙取保險金,提高修理收入。此類行爲已嚴重損害保險消費者權益,其主要手法如下:

手法一:把免費翻新、免費保養、免費噴漆當作幌子,吸引保險消費者的車輛進廠,然後在消費者不知情的情況下利用車輛製造保險事故,假借消費者的委託授權向保險公司索賠,以此騙取保險賠款。

手法二:在保險消費者的車輛出險後,一些汽車修理單位承諾將免費贈送車輛保養、油漆等附加增值服務,以此吸引保險消費者到廠維修。在車輛進廠維修時,汽車修理單位故意擴大車輛損失後向保險公司索賠,以此提高修理營業收入。

以下爲吳濤演講全文:

【“免費”背後的手法】

近年來,各大保險機構在對欺詐行爲實施打擊時,發現部分汽車修理單位(4S店或汽修廠)將保險消費者的車輛當作非法牟利工具,通過製造保險事故或者擴大出險車輛損失等方式騙取保險金,提高修理收入。此類行爲已嚴重損害保險消費者權益,其主要手法如下:

手法一:把免費翻新、免費保養、免費噴漆當作幌子,吸引保險消費者的車輛進廠,然後在消費者不知情的情況下利用車輛製造保險事故,假借消費者的委託授權向保險公司索賠,以此騙取保險賠款。

手法二:在保險消費者的車輛出險後,一些汽車修理單位承諾將免費贈送車輛保養、油漆等附加增值服務,以此吸引保險消費者到廠維修。在車輛進廠維修時,汽車修理單位故意擴大車輛損失後向保險公司索賠,以此提高修理營業收入。

【保險詐騙後果】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九十八條規定,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進行保險詐騙活動,存在詐騙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或者其他嚴重情節的,最高可處以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2萬到20萬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基於刑法理論,汽車修理單位雖然不屬於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但汽車修理單位利用保險消費者車輛製造事故或者擴大損失程度,已具有犯罪故意和行爲。如詐騙數額超五萬元的將被認定爲保險詐騙的犯罪主體並承擔相應刑事責任。保險消費者作爲車輛所有者,一方面自身車輛將蒙受不明的意外損失,另一方面可能需要承擔因車輛多次出險帶來的第二年保費上漲的成本。如果保險消費者參與了汽車修理單位的保險詐騙活動,也將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

【消費者風險提示】

一、出險後及時通知保險公司:在車輛出險後,應當及時通過撥打保險公司報案電話、登錄保險公司APP或小程序等方式通知保險公司。在報案時,應說明車輛事故發生經過和損失情況,主動留存與事故發生經過、損失情況等有關的證明資料,以便保險公司及時查勘定損、通知損失覈定結果。

二、選擇正規的汽車維修單位:消費者在維修車輛時應當選擇正規備案且社會口碑良好的修理單位,切記天上不會掉餡餅,勿被“免費修車”、“免費噴漆”等幌子矇蔽,勿將車輛交由不正規的汽車維修單位進行修理,防範自身權益受損。

三、謹慎授權他人代辦索賠:消費者如因特殊原因無法親自處理理賠事宜,需要委託他人代爲辦理時,應提供親筆簽署或者加蓋公章的授權委託書。在授權委託書中明確授權人員、授權範圍及授權時間。在營業執照、身份證等證件複印件上建議備註僅供某次事故理賠使用,同時應當儘量避免將證件原件交給委託人,以減少不必要的風險。

四、關注是否有異常理賠記錄:消費者可定期通過保險公司官網、APP或小程序等渠道查詢理賠記錄,覈對出險次數、理賠項目及理賠金額等信息是否與實際情況一致。如果發現存在異常理賠記錄,應當及時與相關保險公司聯繫覈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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