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5日中午,新京报记者致电安和派出所,接线工作人员表示,《全州县公安局转交信访事项告知书》中提到的案件已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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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报记者 徐杨 彭镜陶 编辑 李彬彬

7月5日,一份落款为全州县卫生健康局的《全州县卫生健康局关于唐某某、邓某某信访事项不予受理告知书》,在网上引起热议。

这份于2022年7月1日出具的文件显示,20世纪90年代,广西全州县唐某某、邓某某夫妇超生(第七孩)的孩子由全县统一抱走进行社会调剂;如今,这对夫妻上诉要求追究这起“拐卖儿童事件”。全州县卫生健康局称,经核实,不存在拐卖儿童的行为,“当时被全县统一进行社会调剂的超生孩子去向,没留存任何记录。因此,我局对你们提出的信访事项不予受理。”

随后,一份落款为全州县公安局的《全州县公安局转交信访事项告知书》在网上流传,其中提到,关于2022年6月21日收到邓某某向桂林市政法委提出“要求对全州县安和乡原副乡长黄某某、原计生站站长高某某等人涉嫌拐卖儿童罪一案立案侦查”的事项,信访部门已登记,并依例转全州县公安局安和派出所办理。

7月5日上午,新京报记者尝试联系相关当事人邓某某夫妇,语音提示对方已关机。记者随后多次拨打全州县卫生健康局电话,显示正在通话中或无人接听;桂林市卫健委一名工作人员表示“正在对事件进行调查”。

7月5日中午,新京报记者致电安和派出所,接线工作人员表示,《全州县公安局转交信访事项告知书》中提到的案件已立案,“毕竟已经过去很久了,我们要侦查,肯定要先调查取证。”该工作人员还表示,他不是这起案件的办案民警,不太清楚具体立案案由,并称“是上周接到上级公安机关反馈下来立案的”。下午1时许,记者再次致电安和派出所,接线工作人员表示,“(案件)我们正在调查中,还没出结果。”

新京报记者联系全州县委宣传部,一名工作人员表示,正在核实该事件的具体情况,后续情况以官方通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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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

超生被“调剂”的孩子不能下落不明

新京报评论员 丁慧 编辑/徐秋颖 校对/刘军

7月5日,一份落款为全州县卫生健康局发布的《关于唐某某、邓某某信访事项不予受理告知书》引发热议。

这份告知书显示:根据20世纪90年代全区计划生育工作严峻形势,严格执行“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的政策,对违反计生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强行超生的子女中选择一个进行社会调剂,是县委、县政府根据当时区、市计划生育工作会议部署要求和全县严峻的计划生育工作形势需要作出的决定。告知书接着指出,信访人超生的孩子(属第七孩)是由全县统一抱走进行社会调剂,不存在拐卖儿童的行为。为便于和促进全县计划生育工作的开展,当时被全县统一进行社会调剂的超生孩子去向,没留存任何记录。因此,该局对信访人提出的信访事项不予受理。

触动大众神经的还是那句“经核实,你们超生的孩子由全县统一抱走进行社会调剂”。任何人都清楚,孩子不是商品,不是可以任人安排的资源,而是一条鲜活的生命。“调剂”一词挑战了人的常识,也践踏了社会道德底线。在关乎个体生命这件事上,相关部门必须要慎重对待,绝不是一句“统一安排社会调剂”和“无任何记录”就能够草草了之的。

即便该事件因为计划生育产生,孩子也不可能凭空消失,总要有个下落。将父母和孩子分开,何等残酷残忍,作为负责这件事项的地方政府部门,更需及时纠错,无论如何都要帮助唐某某、邓某某夫妇找回亲生孩子。

特别是在当下“全国打拐”的背景下,又有不少父母倾尽全力寻子的先例在前,父母锲而不舍寻亲,其中的苦和难非常人所能体会,而这一切都源自于父母对孩子的爱。亲情和团圆是一个家庭的渴望,不能一句“无任何记录”就打发了唐某某、邓某某夫妇寻找孩子的请求。

对于舆论场上的诸多疑问,相关方面还是要有详细的调查回复。若确实存在相关人员失职、渎职的情况,相关部门还要及时查清、追责,这是对唐某某、邓某某夫妇的交代,也是回应大众关切应有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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