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 黑龍江省伊春職業學院原院長那生輝等人被提起公訴

新京報訊 據最高檢官微消息,檢察機關依法分別對那生輝、張重詠、蔣青提起公訴。

黑龍江檢察機關依法對那生輝涉嫌貪污、受賄案提起公訴

近日,黑龍江省伊春職業學院原黨委副書記、院長,伊春衛生學校原校長那生輝(副廳級)涉嫌貪污罪、受賄罪一案,由黑龍江省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經黑龍江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哈爾濱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哈爾濱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那生輝享有的訴訟權利,並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哈爾濱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被告人那生輝身爲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侵吞公款,利用職務便利及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爲他人謀取利益,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貪污罪、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湖南檢察機關依法對張重詠涉嫌國有公司人員濫用職權、貪污、受賄案提起公訴

近日,中國儲備糧管理集團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原黨委常委、副總經理張重詠(副廳級)涉嫌國有公司人員濫用職權罪、貪污罪、受賄罪一案,經湖南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衡陽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衡陽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張重詠享有的訴訟權利,並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衡陽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被告人張重詠身爲國有公司工作人員,濫用職權,造成國有公司嚴重損失,致使國家利益遭受重大損失;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騙取公共財物,數額較大;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爲他人謀取利益,以及利用職權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爲他人謀取不正當利益,單獨或夥同他人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巨大,依法應當以國有公司人員濫用職權罪、貪污罪、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湖南檢察機關依法對蔣青涉嫌受賄、濫用職權案提起公訴

近日,湖南省衡山縣原縣委副書記、縣長蔣青(正處級)涉嫌受賄罪、濫用職權罪一案,經湖南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永州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永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蔣青享有的訴訟權利,並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永州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被告人蔣青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爲他人謀取利益,單獨或夥同他人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徇私舞弊,濫用職權,造成特別重大經濟損失及惡劣社會影響,依法應當以受賄罪、濫用職權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