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轉自:湖北日報

湖北日報訊(記者袁超一、通訊員王嘯霄)7月5日從省高級人民法院獲悉,湖北首例非法經營電視網絡接收設備案,近日在遠安縣人民法院宣判。

經查,2018年,武某某、龔某等人私自研發名爲“萬象直播”的電視網絡接收軟件,採取註冊會員並收取會員費等方式進行銷售,註冊會員達170餘萬人,涉及22個省市,通過第三方支付平臺非法獲利5800餘萬元。

電視網絡接收設備和軟件由國家嚴格管控,非經授權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非法銷售電視網絡接收設備和軟件。經湖北省廣播電視局認定,“萬象直播”軟件爲“非法電視網絡接收設備”。

審前,遠安法院組織對該案涉及的法律適用問題進行專題研究。今年4月,遠安法院採用線上開庭的方式審理該案。同時,該院在各被告人認罪認罰的基礎上,加大追贓力度,案件審理期間追繳違法所得330.98萬元,宣判前追繳違法所得共計580.98萬元。

6月29日,遠安法院判決武某某、龔某等五名被告人十一個月至五年六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對涉案工具予以沒收。

宣判後,五名被告人均認罪認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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