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 音乐人吴向飞起诉环球音乐等侵权纠纷案下个月开庭

音乐人吴向飞起诉环球音乐等六家公司侵犯其个人作品版权一事有了最新进展。

7月5日,吴向飞告诉澎湃新闻,他起诉网易、环球音乐、腾讯音乐等六被告侵权的案件将于8月4日在北京互联网法院开庭审理。

吴向飞向澎湃新闻提供的北京互联网法院传票显示,该案案由为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案,案件将于8月4日上午以在线庭审的方式远程开庭。

起诉书显示,该案的共有六被告,分别为:杭州乐读科技有限公司;广州网易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环球唱片有限公司(UNIVERSAL MUSIC LIMITED);环球音乐出版有限公司 ( UNIVERSAL MUSIC PUBLISHING LIMITED);美希亚音乐版权代理(北京)有限公司;腾讯音乐娱乐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2021年5月,吴向飞在个人微博上称自己音乐作品被侵权:2021年3月,他本想将自己创作的歌曲交给一家公司统一管理,在整理作品目录时无意发现,他创作的十几首作品,被环球音乐出版有限公司登记在其公司名下,包括陈奕迅演唱的《路,一直都在》《7》《臭美》等11首歌曲。

吴向飞在个人微博上称,环球音乐公司长期未经其允许,私自以著作权管理者身份,授权诸多单位使用他的音乐作品,严重侵害了他的著作权,给他本人造成了巨大经济损失。

吴向飞要求,网易云音乐等各大音乐平台及App播放器,在看到此声明之日,立即下架相关侵权作品。此外,保留对环球音乐公司和使用以上作品的音乐播放器所属关联公司,追责、赔偿及诉讼的权利。

在吴向飞发出质疑后,环球音乐公司首次向他提供的版税报表显示,他为陈奕迅写的《路一直都在》,一年收入只有271元,平均每月22.58元。

2021年9月,吴向飞表示正式起诉。2021年12月,案件由北京互联网法院正式受理。2022年1月,吴向飞向法院递交起诉书,依据《新著作权法》,吴向飞向环球音乐等六家公司提出侵权索赔及惩罚性赔偿500万元。

7月5日,澎湃新闻联系环球音乐公司相关负责人,截至发稿前,未获回应。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