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 音樂人吳向飛起訴環球音樂等侵權糾紛案下個月開庭

音樂人吳向飛起訴環球音樂等六家公司侵犯其個人作品版權一事有了最新進展。

7月5日,吳向飛告訴澎湃新聞,他起訴網易、環球音樂、騰訊音樂等六被告侵權的案件將於8月4日在北京互聯網法院開庭審理。

吳向飛向澎湃新聞提供的北京互聯網法院傳票顯示,該案案由爲侵害作品信息網絡傳播權糾紛案,案件將於8月4日上午以在線庭審的方式遠程開庭。

起訴書顯示,該案的共有六被告,分別爲:杭州樂讀科技有限公司;廣州網易計算機系統有限公司;環球唱片有限公司(UNIVERSAL MUSIC LIMITED);環球音樂出版有限公司 ( UNIVERSAL MUSIC PUBLISHING LIMITED);美希亞音樂版權代理(北京)有限公司;騰訊音樂娛樂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2021年5月,吳向飛在個人微博上稱自己音樂作品被侵權:2021年3月,他本想將自己創作的歌曲交給一家公司統一管理,在整理作品目錄時無意發現,他創作的十幾首作品,被環球音樂出版有限公司登記在其公司名下,包括陳奕迅演唱的《路,一直都在》《7》《臭美》等11首歌曲。

吳向飛在個人微博上稱,環球音樂公司長期未經其允許,私自以著作權管理者身份,授權諸多單位使用他的音樂作品,嚴重侵害了他的著作權,給他本人造成了巨大經濟損失。

吳向飛要求,網易雲音樂等各大音樂平臺及App播放器,在看到此聲明之日,立即下架相關侵權作品。此外,保留對環球音樂公司和使用以上作品的音樂播放器所屬關聯公司,追責、賠償及訴訟的權利。

在吳向飛發出質疑後,環球音樂公司首次向他提供的版稅報表顯示,他爲陳奕迅寫的《路一直都在》,一年收入只有271元,平均每月22.58元。

2021年9月,吳向飛表示正式起訴。2021年12月,案件由北京互聯網法院正式受理。2022年1月,吳向飛向法院遞交起訴書,依據《新著作權法》,吳向飛向環球音樂等六家公司提出侵權索賠及懲罰性賠償500萬元。

7月5日,澎湃新聞聯繫環球音樂公司相關負責人,截至發稿前,未獲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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