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 違反反洗錢業務相關規定:招行、平安、東莞農商銀行被罰

近日,人民銀行廣州分行發佈行政處罰信息公示表,3家銀行因違反反洗錢業務相關規定被罰。

其中,招商銀行廣州分行、平安銀行廣州分行因違反反洗錢業務規定的未按照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未按照規定報送可疑交易報告,分別被罰224萬元、90萬元。

另外,多名相關責任人同時被罰。

其中,時任招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廣州分行運營管理部總經理何清宇,對招商銀行廣州分行未按照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負有直接責任,罰款人民幣3.9萬元;時任招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廣州分行副行長林徵對招商銀行廣州分行未按照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負有直接責任,罰款人民幣3.9萬元;時任招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廣州分行副行長徐亮對招商銀行廣州分行未按照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未按照規定報送可疑交易報告負有直接責任,罰款人民幣4.5萬元。

時任平安銀行廣州分行銷售總監黃晴,對平安銀行廣州分行未按照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未按規定報送可疑交易報告負有直接責任,罰款人民幣5.6萬元;時任平安銀行廣州分行副行長吳昌軍對平安銀行廣州分行未按規定報送可疑交易報告負有直接責任,罰款人民幣2.3萬元。

東莞農村商業銀行則因違反反洗錢業務的未按照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未按照規定保存客戶身份資料及交易記錄、未按照規定報送可疑交易報告而被罰款人民幣170萬元。

另外,時任東莞農村商業銀行零售業務部總經理陳良灼,對東莞農村商業銀行未按照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負有直接責任,罰款人民幣3.6萬元;時任東莞農村商業銀行內控合規部總經理丁潔華,對東莞農村商業銀行未按照規定報送可疑交易報告負有直接責任,罰款人民幣2.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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