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广西新闻网

吹风会现场。广西新闻网实习生 李秀悦 摄

广西新闻网南宁7月5日讯(记者 罗晟 实习生 李秀悦 通讯员 马继稳)7月5日,南宁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召开媒体吹风会,对《南宁市市场主体歇业备案实施办法》进行政策解读,积极推动歇业制度在南宁市落地落实落细。

据了解,2022年3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正式实施。这是我国制定出台的第一部统一规范各类市场主体登记管理的行政法规。《条例》首次增设了“歇业制度”,明确提出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原因造成经营困难的市场主体可以自主决定在一定时期内歇业,歇业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年。

南宁市市场监管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细则的基础上,针对经营困难企业的关切和诉求、结合当前市场主体歇业实际情况积极探索,借鉴先进省市有关经验做法等制定《歇业备案实施办法》,积极稳妥推动歇业制度在邕落地落实落细,为暂时遇到困难的市场主体提供一个休养生息的“缓冲带”,持续增强市场准入管理制度的弹性与温度,切实服务市场主体平稳度过经营发展困难期。

针对歇业市场主体需要关注的政策焦点,市场监管部门联合税务、社保、医保、公积金、法院等相关部门,明确一系列有针对性的支持措施,建立温馨告知机制,帮助市场主体了解在歇业期间关于企业年报,税务申报,职工社保、医保、住房公积金缴纳等相关规定,保障歇业备案登记制度的落实和确保市场主体、相关利害管理人的权利义务得以延续。

《歇业备案实施办法》是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又一有力举措。申请歇业备案登记并不意味着被注销,而是“停机保号”,给陷入困境的市场主体提供介于注销和正常营业之间的第三种选择,让市场主体拥有更合理、更低耗方式生存的路径。

据悉,截至目前,南宁市共有29家市场主体办理了歇业备案,其中:企业26家、个体工商户3家。下一步,南宁市将积极贯彻落实《条例》实施细则和《歇业备案实施办法》的规定,及时回应和解决制度执行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同有关部门加强研究,促进有关部门及时出台有针对性的措施,进一步用好政策“工具箱”,形成工作“组合拳”,做好歇业制度落地落实相关工作,为市场主体纾困解难。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