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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废止49个行政规范性文件 涉及食品安全、广告等领域

本文转自:南海网

为加强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日前,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谁起草、谁实施、谁负责”的原则,废止《海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企业登记注册有关问题的补充意见》等49个行政规范性文件。

依据《海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与备案规定》,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2012年以来原省工商局、原食药监局、原省质监局和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起草制定的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重点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多个相关法律法规规章重新修订及实施后已不适用或已停止执行的,不符合改革和发展需要的,或已有替代或适用期已过,明显不适应现实需要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废止,确保现行行政规范性文件规定与新修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有效衔接。

原标题:海南废止49个行政规范性文件 涉及食品安全、广告等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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