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日前披露,银联商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联商务”)公开转让第三方支付机构上海银联电子支付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联电子支付”)100%股权,标价5.5535亿元。据悉,这已是该支付机构年内第二次“上架”。

4月初,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曾披露,银联电子支付90.1%股权正式公开转让,转让价格为5.0037亿元,转让方为银联商务。若该次股权转让成交,银联商务持有银联电子支付的股份将变为9.9%,满足了《非银行支付机构条例(征求意见稿)》中“同一法人不得持有两个及以上非银行支付机构10%以上股权”的要求。

2021年1月,人民银行发布《非银行支付机构条例(征求意见稿)》,第十一条要求,非银行支付机构的主要股东、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应当符合同一法人不得持有两个及以上非银行支付机构10%以上股权;同一实际控制人不得控制两个及以上非银行支付机构。

从两次股权转让比例的变化来看,银联商务此次将放弃银联电子支付的全部股权。对此,博通咨询金融行业资深分析师王蓬博分析称,100%转让,更多的可能是从市场的角度考虑,或受让方更有意愿接受。同时,对于银联商务而言,两次挂牌转让的估值变化不大,全部转让能让交易更加顺畅。

自去年以来,银联商务持续整合旗下金融资产。2021年5月份,北京数字王府井科技有限公司、广州银联网络支付有限公司、北京银联商务有限公司等3家机构称拟与其控股股东银联商务开展整合工作,向人民银行提交了中止续展审查申请。2021年12月,在人民银行公示的第三批支付机构续展结果中,宁波银联商务有限公司、深圳市银联金融网络有限公司等两家银联商务旗下支付公司被中止续展。

目前,除银联电子支付外,银联商务还在挂牌转让两家支付机构的部分股权。包括宁波银商支付科技有限公司55%的股权和北京数字王府井科技有限公司60%的股权,转让价格分别为6059.35万元和1.092亿元人民币。

此外,银联商务还对A股资产进行了减持操作。4月1日晚间,海联金汇(002537.SZ)公告,持有公司7.13%股份的股东银联商务计划在自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174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根据公告,银联商务本次拟减持系“因自身营运资金需求”。

王蓬博认为,《非银行支付机构条例(征求意见稿)》虽然未正式颁布,但从合规的角度来看,相关机构要未雨绸缪,响应监管的要求,尽快整合、清理旗下与监管规定不符的持股资产。越早处置越有利,也能够在合规方面加分。

据《中国银行保险报》记者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银联商务持股超过10%的支付机构超过9家。此外,银联商务旗下拥有的金融资产还包括重庆中金同盛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与中金同盛商业保理有限公司,银联商务均100%持股。

(中国银行保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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