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6日,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官網發佈關於向社會公開徵求《深圳市住房公積金貸款管理規定(徵求意見稿)》意見的通告。

《管理規定》計劃調整共同申請人的範圍,申請人的配偶、父母、子女不論有無繳存住房公積金均可以作爲共同申請人;申請人的配偶、父母、子女是購房人的,應當作爲共同申請人。

允許共同申請

《管理規定》明確,在異地就業且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深圳市戶籍職工,其本人或配偶在深圳市購買首套自住住房的,可以持就業地公積金中心出具的繳存證明(包括繳存明細),按照本規定要求向深圳市公積金中心申請公積金貸款。

申請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可以作爲共同申請人。申請人的配偶、父母、子女是購房人的,應當作爲共同申請人。申請公積金貸款時,房產套數按購房人各自所在家庭(包括夫妻雙方和未成年子女)名下房產套數多的一方的套數計算。

《管理規定》還指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申請公積金貸款:第一,申請人購買的住房存在除配偶、父母、子女外的其他權利人的;第二,購買單套住房部分產權份額的(所購住房屬於共有產權住房的除外);第三,申請人與父母、配偶、子女之間買賣住房的;第四,申請人和計算可貸額度的共同申請人未按照《深圳市住房公積金繳存管理規定》繳存公積金,存在以弄虛作假等方式匯補繳公積金、調整繳存基數、掛靠單位繳存公積金等違法違規情形的;第五,公積金貸款本息全部清償後,就剩餘的商業性住房按揭貸款申請商轉公貸款的。

值得注意的是,除了《管理規定》外,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同日還發布《關於我市住房公積金提取業務管理有關事項的通知(徵求意見稿)》,明確提出,參與出資改造納入深圳市老舊小區改造項目範圍內房屋的,房屋產權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可以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用於支付房屋產權人出資的改造費用。所有申請人累計提取住房公積金總額不超過房屋產權人實際出資金額。

降低購房門檻

業內人士分析認爲,目前,深圳房價還在歷史高點,鬆動公積金政策,特別是“全家幫”的形式,可以提高首付和月供能力,降低還貸負擔。

廣東省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員李宇嘉分析認爲,深圳降低公積金購房提取門檻,以家庭和直系親屬全部公積金作爲居民購房首付的支撐,降低購房門檻,提高首付和月供能力,提振市場預期的信號明顯。公積金政策一般考慮的是剛需、改善、本地需求,具有降成本效應、支持合理需求的效應,鬆綁的壓力比較小,一旦市場下行,各地紛紛把公積金政策作爲紓困政策的首選。

李宇嘉指出,上半年,深圳新房成交新房住宅成交16126套,同比下降38.3%,二手住宅成交9965套,同比下降65%。二手住房成交跌幅遠大於新房。主要原因是,新房價格較低,交易成本低,且供應規模比較大,主要針對的是新市民、無房戶。未來,新房交易的優勢將進一步凸顯,剛需購房者也有望獲得更多政策支持。

中原地產首席分析師張大偉指出,深圳公積金政策有利於公積金的使用的更加規範,也在向市場傳遞積極的信號。

張大偉指出,整體看,各地樓市都在積極出臺穩定市場的政策,市場的底部也已經逐漸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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