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色金融還不夠普惠,普惠金融還不夠綠色。”近年來,中國綠色金融、普惠金融發展迅速,但在部分行業資深人士看來,二者發展幾乎沒有交集,亟待融合。

6月30日,在“2022中國社會責任投資高峯論壇”上,來自監管、學界的多名專業人士,圍繞“綠色金融如何與普惠金融融合發展”這一主題展開深入討論。

與會嘉賓普遍認爲,支持綠色普惠金融發展具有必要性和可行性。但當前,在倡導金融機構發展綠色普惠金融的同時,需從完善標準認定、加強政策激勵與協調、加大產品創新等方面持續發力,進而推動生態環境與經濟價值雙贏局面的形成。

但顯然,推動綠色金融與普惠金融的融合,並非易事。有金融業人士直言,綠色金融與普惠金融的融合不是一朝一夕、一蹴而就的事,是一個動態發展、逐步形成共識的過程。

“綠色+普惠”落地初探

2022年1月,時任中國人民銀行副行長劉桂平在《中國金融》上撰文表示,金融系統要堅定不移地踐行新發展理念。其中明確指出推動綠色金融與普惠金融的融合發展,強調要在新發展理念引領下,對二者一體謀劃、一體推進,達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綠色金融與普惠金融有何關聯?“綠色金融和普惠金融在理念和政策邏輯上是一致的。”央行金融研究所副所長雷曜等人在《當代金融家》上撰文指出,一是兩者都需要運用公共政策手段加以引導規範市場行爲。二是兩者都關注公平,綠色金融強調“可持續發展”,更強調代際縱向公平,普惠金融則強調“金融服務的可得性”,是羣體間的橫向公平。三是兩者都長期面臨服務成本高、風險高的問題,都可能面臨商業可持續與防範道德風險的難題等。

中央財經大學綠色金融國際研究院院長王遙對上述觀點表示認同,她從綠色金融、普惠金融的戰略與概念可融合,服務標準可部分融合,產品和服務可融合,技術可支撐,人才有基礎等角度進一步說明,支持綠色普惠金融發展具有必要性和可行性。

“綠色金融和普惠金融的一致性在於協同推動高質量發展。雖然在不同發展階段、不同主體下,兩者對於經濟發展和環境友好兩個方面各有側重,但兩者長期、根本目標一致,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與會的金融監管人士直言。

對於如何推動綠色金融與普惠金融的融合,央行湖州市中心支行黨委委員、副行長郭正江指出,“不管是做綠色金融還是做普惠金融,金融機構能不能真正有內生動力,能不能持續深耕這些領域,決定了我們的金融服務能夠走多遠。”

2017年,浙江湖州獲批成爲全國首批綠色金融改革創新試驗區。自2018年起,湖州制定併發布了一系列綠色、普惠的地方標準。在相關實踐中,湖州一直積極探索如何“讓綠色更加普惠,讓普惠更加綠色”,逐步形成綠色金融與普惠金融融合發展的“湖州實踐”,交出了一份亮眼的成績單。

截至今年一季度末,湖州普惠小微貸款佔全部貸款比重達22.14%,綠色貸款佔全部貸款比重達24.64%。而在綠色信貸中,投向小微企業的筆數佔84%、金額佔49%。郭正江直言,這些充分表明湖州市的綠色貸款主要投向了小微等普惠領域。

“湖州實踐”的背後,通過加強政策引導,激發金融機構做綠色普惠金融的內生動力尤爲重要。郭正江進一步指出,“綠色金融和普惠金融融合發展的外部性特徵明顯,追求利潤最大化又是金融機構的天然屬性,因此在發展綠色普惠金融的過程中也離不開政府這個有形的手的引導。這幾年來,我們積極推動政府出臺一系列的與綠色普惠相關的財稅政策,與央行的貨幣政策工具融合,通過減少成本和增加利潤的方式來引導金融資源投入綠色普惠領域。”

比如,湖州出臺了“綠色金融25條”,每年安排10億元財政專項資金和1億元貼息資金,對綠色小微企業融資等進行獎補;同時安排5000萬元“綠貸險”扶持資金,3億元“綠貸保”信保基金,爲小微和“三農”的融資提供擔保增信。此外,央行在再貸款再貼現、央行評級以及綜合評價中,也充分考慮綠色金融因素等。

郭正江直言,湖州通過一系列的財政、貨幣政策“組合拳”,以及運用大數據技術建設綠色金融綜合服務平臺、區域性融資主體ESG評價系統等,讓金融機構做綠色普惠的投入產出比提高,後顧之憂減少,做到綠色普惠金融發展更加商業可持續。

求解融合難題

央行披露的《2021年金融機構貸款投向統計報告》顯示,2021年末,普惠小微貸款餘額19.23萬億元,同比增長27.3%,全年增加4.13萬億元。同時,本外幣綠色貸款餘額15.9萬億元,同比增長33%,比上年末高12.7個百分點,高於各項貸款增速21.7個百分點,全年增加3.86萬億元。

在普惠金融、綠色金融發展取得顯眼成績的同時,也需看到,當前兩者融合仍存在不少現實挑戰。

“中國綠色金融在央行的牽頭推動下,已經建立了較爲完整的框架;同時普惠金融的可得性、覆蓋率、滿意度也不斷上升,但在實踐中也存在着綠色金融不夠普惠、普惠金融不夠綠色的現象。”對此,王遙建議,未來要逐漸完善認定標準,做好政策激勵,讓兩者更好地融合,最終實現二者協同促進實體經濟的發展和國家戰略目標的實現。

郭正江亦透露,隨着綠色金改步入深水區,也確實感受到綠色金融存在“綠而不普”的問題。“我們對佔市場主體90%以上的廣大小微企業、‘三農’這一羣體,綠色金融的支持與服務相對欠缺,如果一直這樣發展的話,綠色金融的作用和範圍可能就侷限在一些大中型企業或者項目上,這違背了發展的初衷。同時,普惠金融支持的小微、‘三農’,也還有不少是依靠犧牲環境的代價而生存,這也違背了綠色發展的理念。這也是近幾年湖州堅持不懈地推動綠色和普惠融合發展的出發點。”

與會的金融監管人士認爲,綠色與普惠存在融合度不夠的問題,這主要體現在小微企業和低收入人羣,按照相關標準,現在的綠色主要是針對一些項目,涉及綠色的能源、建築、交通等等,參與主體是大型企業。對於小微企業和低收入人羣來說,則面臨着更多矛盾,政策應對其給予更多的關注。

“如果是既普惠又綠色,那應該需要一個疊加的政策。同時,對於目前綠色程度不夠的這些普惠,要有一定的容忍度。”上述金融監管人士說。

中國人民大學中國普惠金融研究院(CAFI)研究員朱賀天戈結合調研中的觀察,將中小微企業在綠色轉型下所遇到的挑戰總結爲:行業衝擊、成本上升、收益難平,以及支持不夠。無論是行業轉型的能力與適應性,生產工藝、生產技術革新的成本的可負擔,還是綠色產品銷售獲益的真實商業能力,包括政策支持層面,中小微企業的能力是遠低於大型國有企業或者大型企業,這一過程會加速頭部化的趨勢,中小微企業可能會面臨更大的挑戰。

基於上述分析,有金融監管人士認爲,要推動綠色金融和普惠金融更加融合地發展,可從以下三方面發力:

首先,做好頂層設計。“現在已有很多政策工具和監管措施,下一步需要適當地進行整合。比如在綠色方面有碳減排支持工具,在普惠方面也有一些不同類型的再貸款,要推動綠色和普惠更好地融合,那在做頂層設計的時候,可以把這兩類結構性的貨幣政策工具適當地整合,這樣能夠更精準、更聚焦。”上述金融監管人士表示。

其次,做好監測、識別科學的制定標準等基礎性工作。這既是重要政策實施的基礎設施,也是保證金融高質量發展的基礎。

再者,加強政策的協調配合。“我認爲針對普惠、綠色以及綠色普惠融合共生的那一部分羣體,如小微、弱勢人羣等,要考慮如何加強財政貨幣政策或者財政手段、金融工具的協調運用,這值得進一步探討和研究。”上述金融監管人士說。

此前的4月,在博鰲亞洲論壇2022年年會“金融支持包容性”圓桌會議上,北京綠色金融與可持續發展研究院院長馬駿亦指出,普惠金融與綠色金融亟待融合,需要將綠色金融的標準延伸到小微企業、農業和消費活動中的綠色化識別;中小企業農戶綠色信息的披露需要完善;要針對小微農戶消費的綠色金融產品進行創新;最後激勵機制要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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