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動互聯網的發展給人們的工作和生活帶來了便利,智能手機成爲了不可或缺的一部分。隨之而來的是手機裏充斥着大量的APP,不少人選擇通過相關平臺的金融APP來辦理金融業務。然而,互聯網也爲犯罪份子提供了“溫牀”,部分人開始通過假冒金融APP實施詐騙,讓人防不勝防。

近日,國家網信辦反詐中心監測發現多起仿冒投資平臺進行詐騙的事件。犯罪分子仿冒京東金融、馬上金融、360借條等平臺,推出大量“李鬼”式APP,以相似標誌和產品介紹以假亂真,以“小額返利”等誘導網民進行訪問下載,進而實施詐騙。

通過仿冒APP以假亂真,部分詐騙平臺甚至宣稱具有“國企背景”,以“國字頭”名義吸引用戶,以“拉人頭”模式發展下線,給部分網民造成巨大財產損失。

北京市京師律師事務所律師許浩對《華夏時報》記者表示:“假冒金融類APP呈現出了分工化、國際化的特點,在這些犯罪活動背後是一條完整互聯網黑色產業鏈,部分假冒金融類APP甚至還將服務器設在國外,或是背後團伙組織主要人員在境外,大大增加了執法的難度。”

那麼,這些“李鬼”式APP到底是如何上線的?手機應用商店需要擔責嗎?

排查打擊仿冒APP4.2萬個

在公佈的名單中,排名前十名被仿冒的“李鬼”式名稱依次爲,京東金融、有錢花、拍拍貸、馬上金融、360借條、宜人貸借款、海爾消費金融、平安好貸、易開花、東方財富。其中,已發現打擊仿冒京東金融APP達5677個,仿冒度小滿旗下的信貸平臺有錢花和金融科技公司拍拍貸APP的數量均超1000個。

記者打開部分社交平臺和內容分享平臺的頁面發現,不少年輕人、寶媽受騙上當,少的幾千元,多則上百萬元,金融詐騙開始向中國廣大的互聯網網民“伸手”。

有騙子自稱是京東金融員工,要求受騙者小楊(化名)掃碼下載APP。小楊下載後才發現京東金融四個字中間有三個“點”,即“京.東.金.融”。“和正規的京東金融辦理貸款的手續一樣,申請流程走完後顯示貸款已審批,但因操作失誤賬號被凍結,讓交會員費解凍。”小楊說,“大概交了一兩千元,金額也不多,之後又會出現其他系統問題需要再交錢,反反覆覆,反正貸款是沒有。”

記者在某受害者的羣聊裏結識了鑫鑫(化名),她透露羣裏被騙的人基本都是借的網貸。“雖然手裏沒錢,但只要有‘信用’,能借出來錢,騙子一樣不會放過。”她表示。

當時爲了能多一份兼職收入,她進了一個兼職微信羣,據說關注公衆號就能返現。“覺得挺簡單的,做了十幾單之後就有人發鏈接讓下載APP,從這裏開始就‘上套’了。”她表示。

“受騙者之所以上當,是因爲大部分人都抱着‘薅羊毛’的心態,一開始免費領個電風扇,來獲取家庭住址、電話和姓名,再發幾個小額紅包。再向被害人發送假冒金融APP的鏈接或者二維碼,以放貸或返現爲誘餌,誘導被害人繳納保證金、會員費等,再以各種理由無法提現,裏面一環扣一環。”朝陽區某派出所民警表示。

究其原因,犯罪分子的詐騙手段實在談不上有多“高級”,基本都是“舊瓶裝新酒”,與傳統電詐思路一致,關鍵幾步是以“保證金”“資金驗證”等由頭讓受騙者把錢打到指定賬戶。主要是利用人們“佔小便宜”“以小博大”的心理,先以“高額回報”作爲誘餌,再進行後續資金操作。

另外爲了引導用戶相信和下載其金融APP,起的名字通常比較“常規化”,也會山寨一些知名公司。例如,招商分期消費、馬上貸APP,或者以“中”字頭出現,例如中銀保APP、東數西算APP等,以增加網民的信任感。投資者本着盈利的目的下載APP,結果卻被“高仿”迷惑,不僅造成了個人財產的巨大損失,也對合法合規的金融公司帶來了負面影響。

記者瞭解到,此類金融APP一般都是在國外開發並運行的,通過投放廣告引導用戶下載APP,之後“投資老師”就會忽悠用戶投資,例如先提現再充錢,充錢後提現一小部分,然後再提現,再充錢。犯罪分子一般在境外,而且高度分工,“前端客服”、洗錢、幕後管理人員或許根本不在一個國家。這也是目前反詐面臨的最大難點,馬上消費相關負責人表示,詐騙人員主要分佈在境外,對於打擊抓捕難度非常大。目前已通過各地公安將相關詐騙人員信息與線索同步公安部,後續將由公安部主導開展對境外犯罪人員的抓捕工作。

從披露的數據來看,今年以來,國家網信辦反詐中心排查打擊仿冒APP4.2萬個,並納入國家涉詐黑樣本庫。目前,國家涉詐黑樣本庫已涵蓋並處置涉詐網址380.4萬個、APP51.4萬個、跨境電話41.5萬個,互聯網預警勸阻平臺預警超20億人次。

國家網信辦有關負責人表示,犯罪分子仿冒投資平臺誘導欺詐網民,讓網民遭受嚴重的財產損失,還可能帶來個人信息泄露,應引起足夠關注。廣大羣衆需通過官方正規渠道下載APP;出現非官方客服聯繫的情況,要注意覈查對方身份,切勿進行轉賬操作。APP商店等平臺應加強對可供下載APP的安全性審覈,防止虛假APP渾水摸魚,坑害廣大網民。

誰之過?

“李鬼”式APP如何能上架?責任在誰?

“一些手機應用市場對上架的APP審覈不嚴格,讓‘李鬼’APP有了可乘之機。對此手機應用商店作爲平臺方未盡到審覈義務,應當承擔一部分責任。”許浩表示,部分網民被欺騙,未從正規應用市場或官方渠道下載軟件,或者手機染上了病毒,只要網民觸發,這些“李鬼”APP就開始在後臺自動下載,常常難以察覺。

他表示,在日常生活中,真正通過手機應用商店下載到仿冒APP的情況並不多見,手機的應用程序對APP審覈較嚴,需要提供營業執照等。更多的情況是,網民在社交平臺的聊天過程中誤點鏈接,或者點進騙子發的單獨鏈接,而這個鏈接可能由虛擬的海外服務器發送,在一定程度上能繞過部分手機內部的保護監控系統。同時,手機應用市場應做好“把關人”,嚴格審覈市場內APP的上架,這對於預防網絡詐騙也十分關鍵。

此外,不法分子通過仿冒正規金融APP實施詐騙,正是利用了平臺的背書效應,被仿冒的平臺也應積極加入打擊“李鬼”式APP的治理活動中,加強平臺監測。

律師表示,現行刑法僅對商品上的商標冒充使用行爲進行了規制,對服務上的商標卻沒有類似規定。但相比普通商品,某些特殊服務,尤其是金融類服務的商標在被犯罪分子冒用後,受害用戶數量更多,涉案金額更大,建議將這類社會危害性更大的特殊服務商標冒用行爲也納入刑法制裁的範圍中,同時在行政處罰和民事賠償上也提高相應的罰款或判賠金額。

(來源:華夏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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