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5月2日,北京市公安局大興分局(以下簡稱:大興分局)依法對北京博康艾馨科技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博康艾馨”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衆存款案立案偵查,現將情況通報如下:

一、2022年6月8日,大興分局對“博康艾馨”公司法人陳某某(男,42歲)及主要犯罪嫌疑人依法採取刑事強制措施。2022年6月30日,經北京市大興區人民檢察院批准,大興分局對上述嫌疑人依法執行逮捕。

二、公安機關已調取部分涉案賬戶資金交易情況,並聘請第三方司法審計機構對涉案資金去向開展審計,公安機關正在積極開展追贓挽損工作。

三、公安機關敦促各地“博康艾馨”公司及關聯企業的從業、參與等相關人員(包含所有爲非法吸收公衆存款提供幫助的人員),在本通告發布的30日內,主動到公安機關投案自首,全額退繳違法所得(工資、獎金、提成費、代理費、好處費等)。對在規定期限內未能主動到公安機關投案且不及時退繳違法所得的,公安機關將依法採取刑事強制措施。

四、違法所得退繳指定賬戶,戶名:北京博康艾馨科技集團有限公司,賬號:0114020103000011105,開戶行:北京農商銀行商務中心區支行營業部,退繳時需備註退繳人詳細信息,以便確定退繳人。退繳後需與大興分局專案組谷警官聯繫(電話:19810291015)登記並覈對退繳金額。

五、投資人可通過線上或線下方式報案,積極配合公安機關開展調查取證。“大興公安”微信公衆號所發佈“情況通報”文章內二維碼爲唯一線上報案途徑,請勿點擊他人轉發的二維碼進行報案,切勿相信未經覈實的退費登記,謹防電信詐騙。

公安機關將繼續依法開展案件偵辦工作,全力追贓挽損,最大化維護人民羣衆合法權益。請投資人繼續支持和配合我們的工作,通過合理合法途徑反映情況和訴求,不信謠、不傳謠。對於故意編造、散佈謠言,惡意煽動非法聚集鬧事,干擾案件偵辦、擾亂社會秩序的行爲,公安機關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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