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6日,深圳市人民政府印發《關於紮實推動經濟穩定增長的若干措施》(下稱《措施》),從加大金融支持實體經濟力度等6個方面提出30條措施。其中,在資金支持、緩解融資難、加強服務保障等方面,《措施》進一步爲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的發展注入“金融活水”。

爲緩解中小微企業融資難題,《措施》提出實施“首貸戶”貸款貼息。加快拓展“首貸戶”,鼓勵銀行降低貸款利率,實施“銀行減免+政府貼息”,對2022年6-12月從深圳轄內商業銀行首次獲得貸款的企業,給予2%的貼息補助,單戶企業貼息金額最高20萬元。2022年新增“首貸戶”2萬戶。

浙江大學國際聯合商學院數字經濟與金融創新研究中心聯席主任、研究員盤和林認爲,中小微企業在初創階段往往缺乏經營造血能力,需要通過融資來維持經營研發,但其“融資難”和“融資貴”的問題尤爲突出。“首貸戶”貸款貼息政策則有利於激勵銀行對沒有信用信貸記錄的企業發放貸款。通過助貸貼息的方式,銀行對中小微企業的貸款息差利潤就會提高,從而會更主動去調查企業,建立信用檔案,幫助企業獲得高質量的金融支持。

與此同時,《措施》也進一步加大了融資擔保支持力度,提出將個體工商戶納入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政府性融資再擔保機構服務範圍。延長降低融資擔保費率政策期限,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擔保費率最高減免40%,執行期限由2022年8月底延長至2022年底;政府性融資再擔保機構免收再擔保費,融資擔保基金的再擔保風險分擔比例由最高50%提高到60%,執行期限由2022年6月底延長至2022年底。

實際上,對於小微企業融資而言,政府性融資擔保體系作用至關重要。盤和林分析稱,銀行是中小微企業的主要融資渠道。但出於風險控制的因素,商業銀行普遍對中小微企業“懼貸”“惜貸”,在此情況下,發揮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增信作用,有利於提高銀行的放款積極性,從而解決中小微企業燃眉之急。

值得注意的是,該《措施》還強化了對中小微外貿企業的支持保障,明確加大外貿企業出口信用保險支持力度。針對性降低投保成本,對於符合條件的中小微企業,在原有保險費率基礎上實施不低於10%的階段性降費。優化承保理賠條件,在深圳“單一窗口”開設在線報損索賠通道,建立快賠先賠機制,確保應保盡保、能賠快賠。鼓勵金融機構採用“政府+銀行+保險”“再貸款+保單融資”等方式,加大保單融資支持力度。

記者瞭解到,出口信用保險主要承保買家無力償還債務、破產、拖欠貨款、拒絕收貨等,是國際通行的、符合世貿規則的貿易促進手段。就在上個月(6月8日),商務部對外貿易司司長李興乾提出,出口信用保險是國際通行的支持外貿企業的政策措施。今年以來,中國外貿企業面臨的各類風險挑戰在增多,防範化解風險的訴求也在提升,對出口信用保險的需求在增加。下一步,商務部將會同相關部門進一步發揮好出口信用保險的風險保障和融資增信作用,幫助外貿企業增強接單的信心,穩定發展預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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