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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湖南检察微信号7月23日消息,郴州市人民政府原副秘书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原党组成员蒋利民(正处级)涉嫌受贿一案,由郴州市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经郴州市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郴州市苏仙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7月22日,郴州市苏仙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蒋利民作出逮捕决定。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蒋利民简历

蒋利民,男,汉族,1967年2月出生,湖南桂阳人,1990年7月参加工作,1995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2003年12月至2010年7月,先后任桂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2010年7月至2014年2月,先后任永兴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县委副书记;

2014年2月至2016年7月,任北湖区委副书记、区人民政府区长,郴州经济开发区党委副书记、管理委员会第一主任;2016年7月至2020年6月,任北湖区委书记(2016年8月至2020年6月,兼任郴州经济开发区党委书记);

2020年6月至今,任郴州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一级调研员。

(简历来源:三湘风纪微信号)

每日经济新闻综合湖南检察微信号、三湘风纪微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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