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見IPO中止潮。

近日,因中水致遠資產評估有限公司、中銀律師事務所被證監會立案調查,多達50家IPO企業受此牽連,不得不中止IPO進程。當中有9成項目與上述評估機構相關。其中,7月29日當天,就有高達47家的IPO公司宣佈“中止”。

據業內人士分析,受影響的IPO項目需加快向監管部門出具複覈報告,才能恢復審覈。

今年以來,包括證券公司在內,已有多家中介機構被立案調查。隨着註冊制的推行,中介機構監管持續在加強。業內人士認爲,中介機構應保持敬畏心,提高執業質量,發揮好“看門人”作用。

單日47家IPO宣佈中止

券商中國記者注意到,7月29日註冊制IPO出現中止潮。創業板當天有32家IPO企業摁下“暫停鍵”,科創板有15家。

華南一名券商投行人士向記者表示,“有評估機構出問題了,影響到我的IPO項目了。”

公開資料顯示,上述47家IPO企業中止原因均表示相關證券服務機構被中國證監會立案調查,其中多達46家聘請的資產評估機構都是“中水致遠資產評估有限公司”。

有1家創業板IPO企業聘請的律所爲北京市中銀律師事務所。據瞭解,3天前(7月26日)北交所有3單IPO項目也因中介機構被立案調查而中止,這些項目的中介機構之一同樣爲北京市中銀律師事務所。

據瞭解,中水致遠資產評估有限公司是由中水資產評估有限公司與安徽致遠資產評估有限公司在2011年合併而成,在企業上市、改組、投融資、資產重組、產權交易等資產評估業務方面有豐富經驗。

北京市中銀律師事務所成立於1993年1月,是經司法部門批准的中國最早的合夥制律師事務所之一。不過該律所於2016年在遼寧振隆IPO造假案中因未勤勉盡責而被監管處罰。

對於此次中水致遠資產評估有限公司以及北京市中銀律師事務所被立案調查的具體原因,多名業內人士表示不清楚。

此外,在7月22日創業板有IPO項目因保薦機構江海證券被證監會立案調查而中止。據悉,江海證券此前在擔任歐比特發行股份及支付現金購買資產並募集配套資金的財務顧問時涉嫌未勤勉盡責,所製作、出具的文件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受中介機構被立案調查牽連,相關IPO項目如何消除影響?據相關規定,發行人若計劃更換保薦人或者證券服務機構的,更換後的保薦人或者證券服務機構應當自中止審覈之日起三個月內完成盡職調查,重新出具相關文件,並對原保薦人或者證券服務機構出具的文件進行復核,出具複覈意見,對差異情況作出說明。若發行人不更換保薦人或者證券服務機構的,保薦人或者證券服務機構應當及時向交易所出具複覈報告。

從過往案例來看,多數IPO項目爲儘快推進流程一般選擇不更換中介機構,複覈工作大多能在兩週內完成。

從嚴查處中介機構違法行爲

除上述中介機構以外,近年來還有多家中介服務機構被立案調查或遭監管處罰。

今年因樂視網項目,平安證券被暫停保薦機構資格3個月,中德證券被罰沒近1700萬元;信永中和會計師事務所被罰沒452.83萬元。

去年華龍證券、中興財光華會計師事務所、北京市天元律師事務所、開元資產評估有限公司4家中介機構因新三板藍山科技暴雷案被證監會立案調查,彼時多達逾40家IPO企業中止,同樣受到市場關注。後來證監會對華龍證券責令改正,給予警告,罰沒450萬元;對會計所罰沒165萬元;對律所處以50萬元罰款;對評估機構罰沒30萬元。

隨着註冊制的推進,中介機構的責任被不斷壓實。監管層表示,中介機構歸位盡責是提高資本市場信息披露質量的重要環節,是防範證券欺詐造假行爲、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的重要基礎,是深化資本市場改革、促進資本市場高質量發展的必然要求。

一直以來,證監會依法從嚴查處證券中介機構違法行爲。據瞭解,去年全年,證監會依法立案調查中介機構違法案件39起,較上一年同期增長一倍以上。

從這些案件看,相關違法行爲集中表現爲:一是風險識別與評估程序存在嚴重缺陷,未針對重大錯報風險設計和實施進一步審計程序。二是鑑證、評估等程序執行不充分、不適當,覈查驗證“走過場”,執業報告“量身定製”。三是職業判斷不合理,形成的專業意見背離執業基本準則。四是嚴重背離職業操守,配合、協助公司實施造假行爲。反映出一些中介機構及從業人員獨立性、專業性缺失,質量控制體系和管理機制不健全,以及缺乏職業懷疑精神、喪失職業底線等突出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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