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爾·拉塞爾,終年88歲。

他是“指環王”,是十三年拿十一個戒指的常勝怪,是許多人認定的NBA史上最偉大的防守者,是NBA生涯十場第七戰全勝的大心臟,是生涯18次面對被淘汰之戰16勝2負、一輩子只輸過兩個系列賽的不死鳥,是美國職業體育史頂級球隊第一位黑人教練,而且剛當教練就拿了兩個冠軍。

但放下這些頭銜,我想說的是……

他是NBA史上乃至籃球史上,最純粹的團隊球員。

以及,就像我一直愛說的一句話:庫裏是史上最好的進攻端隊友——從這個角度講,拉塞爾是史上最好的隊友。

喬丹是更偉大的球員,但拉塞爾是最偉大的贏家。

真經歷過拉塞爾打球時代的人,恐怕沒幾個了。

對拉塞爾敬佩有加的人,我猜許多估計都經過這個階段:

先聽說有個叫張伯倫的怪物,保持各種紀錄,單場100分55個籃板七個得分王。哦張伯倫只有兩個冠軍。

他同時代有個人壓着他拿了十一個冠軍。

啥?!十一個冠軍?!

找錄像帶看,找數據看,找傳記看。

1955年和1956年,拉塞爾帶領舊金山大學拿下兩個全國冠軍,包括一次55連勝,以及單場13次封蓋。

大學畢業那年去打了奧運會——奧運會金牌。

打完奧運會,開始打NBA。新秀年場均15分20籃板,順便據說推廣了封蓋。

他去波士頓之前,凱爾特人沒進過總決賽。他到凱爾特人第一年,凱爾特人奪冠。第二年他總決賽受傷,輸了生涯僅有的一次總決賽。然後從三年級開始,八連冠。1967年輸給了張伯倫的費城,同年夏天開始當球員兼教練,然後再拿兩個冠軍,退役。

從1955到1969年,在大學、在美國隊、在NBA,拉塞爾拿了兩個大學冠軍、一個奧運會冠軍、一個NBA冠軍。

除了1959和1967,這十五年間,他參加的各色籃球比賽,都是冠軍。

一個冠軍是偶然,兩個冠軍是偶然。年年都是冠軍……好像不是偶然了吧。

沒有比他更偉大的贏家了。

終於戒指多到溢出來。

年代比較久遠了。大家都知道他防守好,但他打球不止是防守。

208公分身高,他能抓到後場籃板,一條龍跑通全場,從人頭頂飛過上籃。

但他不只是身體好。

他和KC瓊斯可能是NBA最早的夾擊搭檔,實際上他的防守風格,相當像凱文·加內特——輪轉,補位,掃蕩。

而且這不妨礙他生涯場均22.5個籃板——張伯倫22.9個,以及天知道多少個封蓋。

1957年他新秀年,東部決賽第一場,凱爾特人108比90大破錫拉丘茲,拉塞爾16分31籃板7個封蓋。民族隊老牌巨星謝伊斯被震懾了:

“這傢伙掙多少錢一年?我們付他五年工資,讓他別打這個系列賽了好不好?——那樣我們還佔便宜了呢!”

他能確實做到換防外圍,再回來補帽,是覆蓋一切的大蜘蛛。比如1966年,他第八連冠時,30歲了,右腿帶傷,能上一秒在外圍換防,下一秒蓋掉襲籃的對手——順便,他這下蓋掉的,是曾經的三雙王,那十年NBA最好的後衛奧斯卡。

1964年總決賽他卸掉勇士雙塔張伯倫和瑟蒙德時,有過著名的“先蓋掉張伯倫,再蓋掉瑟蒙德”案例。所謂“我不用蓋掉每個球,我只需要讓對手覺得我能蓋掉每個球。”

他率先領悟出了一個細節:

當時教練都要求球員保持平足站位,站定位置不動,以便防守;但拉塞爾決定起跳,封蓋對手的投籃,飛身躍起救球等。

教練們覺得他太反常規,但他持續訓練。他抓住一切機會記住其他球員的動作,研究他們的進攻方式,好進行鍼對性的防守。

張伯倫更喜歡固守籃下,包括1967年費城奪冠那年,都是在籃下等封阻對手;所以1970和1973,尼克斯都以中投對付張伯倫。

但你很難用中投對付拉塞爾:拉塞爾是個中鋒版加內特,結合了羅德曼的籃板嗅覺,以及奧拉朱旺的封蓋嗅覺。

就是這樣領先時代的防守者。

他自主進攻能力一般:短中投,左右手鉤射,罰球也不太準,進攻慾望也低。

但是每逢關鍵時刻,他會變得很恐怖。

這就要說到他最嚇人的地方了:大心臟。

1957年生涯第一次總決賽第七場,19分32籃板。比賽最後40秒,凱爾特人103比102領先,鷹後衛傑克·科爾曼中場拿球,面對空籃,準備上籃;拉塞爾從球場底線大步流星,展開他足以參加奧運會的步幅;當科爾曼上籃時,拉塞爾將球蓋掉,絕蓋進加時奪冠。

從此開始他的常勝時光。

1959年對錫拉丘茲第七場,18分32籃板。

1960年總決賽第七場,22分35籃板。

1961年總決賽奪冠戰,30分38籃板。

1962年對費城天王山,29分26籃板7助攻;第七場19分22籃板(對面張伯倫22分22籃板)。總決賽第七場,恐怖的30分40籃板,17罰14中。

1963年對辛辛那提第七場,20分24籃板。

1965年對費城第七場,即著名的“哈弗裏切克斷球”之戰,他15分29籃板8助攻。

1966年總決賽第七場,25分32籃板5罰5中,八連冠。

1968年1比3落後費城,然後連翻扳回:8分24籃板,17分31籃板,12分26籃板。第七場最後一分鐘,他投中罰球、封蓋、後場籃板,一記助攻,帶隊完成了大逆轉。那年總決賽天王山,拉塞爾53分鐘22分25籃板5助攻。

1968年總決賽七場,加上加時賽一共341分鐘比賽,拉塞爾打了335分鐘。

屹立不倒的山。

喬治·麥肯所謂,“他讓所有對手感到恐怖。”

這樣一個防守全能的、替所有隊友擦屁股的、喜歡傳球的、堅定不移的巨人,如何成爲軸心?

畢竟按照現在商業籃球的邏輯,拉塞爾在進攻端不算核心,還會有人覺得他是藍領呢。

紅衣主教奧爾巴赫自己很早就說過了:

“他很特別,因爲他反應奇快,而且聰明;他不會被人連續騙過兩次。他還有完美的長臂,他熱愛防守。和那些愛得分的大個子們完全相反;拉塞爾更喜歡隊友去投籃。”

沙曼說,凱爾特人內部給防守起了個代號,“嘿比爾”。隊員吼一聲“嘿比爾”,拉塞爾便夾擊,對手只得傳球,拉塞爾已經閃電般移回籃下,一巴掌把對方的投籃蓋在對方臉上。於是蝴蝶效應產生了:

拉塞爾能控制籃下,且幫隊友夾擊;他的隊友防守時膽氣大壯,敢於施壓,反正不怕漏人:背後有拉塞爾呢;強硬防守讓凱爾特人有大量反擊機會,庫西策動反擊,沙曼和海因索恩外投內突。

後來庫西變成了KC瓊斯,沙曼變成了薩姆·瓊斯,海因索恩和羅斯科托夫也變成了哈弗裏切克和桑德斯,甚至霍威爾和席格弗裏德,還有老尼爾森……但只要拉塞爾在,凱爾特人一直能拿冠軍。

因爲拉塞爾的膚色,他從小飽嘗區別對待:他父親曾經被加油站要求“排隊等白人都加完油才輪到你”,當他預備走人時還被人以槍指頭,“乖乖排隊!”拉塞爾的母親曾經身着華服逛街,被警察扣住,“你回去把這身白人衣服換了才許上街!”

拉塞爾的父親當卡車司機、在紙廠工作,以便養家餬口,母親則在1946年逝世。拉塞爾說自己緘默強硬的父親是自己的童年英雄,其次便是喬治·麥肯。

他好勝如狂,極其高傲,賽前總會嘔吐——他不在乎數據。得多少分,投多少籃,他不在乎,只想贏球。

1968年他拿下第十冠前很冷傲地說,“很久以來,我已經沒必要再證明自己什麼了。”

他不甘居人下。比如張伯倫要十萬美元年薪,他就要十萬零一美元。1966年奧爾巴赫曾經想讓庫西或海因索恩繼任主帥,但庫西當時在經營三家療養院,而海因索恩承認,“我搞不定拉塞爾。”與此同時,海因索恩推薦說,“拉塞爾是最完美的主教練人選。”

1966年秋天凱爾特人訓練時拉塞爾甚至不出場,被球迷鬧騰時他說,“我又不是爲了取悅球迷打球!”

這就是拉塞爾。他高傲好勝,不在乎數據,不在乎球迷,不在乎是否出風頭,只關注贏球,犧牲一切地關注贏球。

你當了他的隊友,他爲你防守,他給你傳球,他讓你跑快攻,不搶你風頭,48分鐘不惜力地拼命,只要你跟他一起贏球。

所以他總能贏球。

某種程度上,拉塞爾和那支凱爾特人打的是反商業籃球。他們隊裏也就庫西(依靠其華麗的技術)曾經算是球迷摯愛。防守,反擊,分享球。冷酷剛硬無情。不取悅球迷,不取悅媒體,但能贏球。

所謂合理的籃球,所謂正確的籃球,說到底也就是這樣:

防守至上,無私團結,爲了勝利不顧一切。

在歷史榜單上,喬丹是更好的得分手。天勾是更好的中鋒。勒布朗是更全能的存在。鯊魚的天賦,大夢的技術,張伯倫統治各種數據榜的能力。

甚至凱爾特人隊史上,伯德也可以說是比拉塞爾球技更好、更聰明的球員。

但拉塞爾是個贏家。

1960年代美國地下賭局裏,有過個很粗暴的分法,將人分爲贏家和輸家。

輸家會自我憐憫,會找藉口,會在還沒勝利時分心,而贏家殘忍地無視這一切,除了勝利什麼都不管。

我之前寫某本很長的NBA歷史相關書時,情不自禁地注意到一個細節。有許多球員有漂亮的數據和記錄,比如丹特利,比如麥卡杜,比如海耶斯,比如貝拉米。

但年復一年寫下去,有那麼十幾年,故事的主角都是拉塞爾……

這種傳奇有多跨國界呢……看這張照片:

這不是美國,而是2015年的赫爾辛基機場。

我在樓梯上,看到了拉塞爾封蓋韋斯特……是的,那是那個時代的傳奇經典。

最後:

拉塞爾終年88歲。

紅衣主教89歲,薩姆和KC瓊斯都是88歲,比爾·沙曼87歲,海因索恩86歲。

凱爾特人王朝傳奇,好幾位都是這個壽數…… 

想象拉塞爾去到那個世界,主教、沙曼、兩個瓊斯、哈弗裏切克和海因索恩迎上來:

來啦?等你一起呢!對面貝勒和張伯倫,要拿球攻過來了!

(本文系作者授權澎湃新聞刊載)

責任編輯:吳劍 SF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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