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苑廣闊

7月下旬,記者從合肥市場監管部門瞭解到,合肥多家餐館因未取得冷食類食品經營資質售賣涼菜被罰款。“拍黃瓜”爲何會被處罰5000元?餐飲店要想製作涼菜銷售需要辦理哪些證件?需要哪些手續?7月27日,記者對此事進行了調查。(8月1日桂林晚報)

餐飲店賣了一份拍黃瓜,結果被當地市場監管部門罰了5000塊,這對於很多本小利薄的小飯店、小餐館來說,堪稱是重罰,因此也引起了當地餐飲企業的高度關注,以及網友的熱議。嚴格來說,市場監管部門的處罰並沒有什麼問題,他們不過是在依法辦事。

按照國家相關規定,經營餐飲企業,需要辦理《營業執照》和《食品經營許可證》,必須嚴格按照《食品經營許可證》上的許可項目來進行生產經營。如果餐飲企業經營有外賣業務,那麼還需要遵守《網絡食品安全違法行爲查處辦法》的相關規定。新聞中多家餐飲企業因爲製作和售賣拍黃瓜被查,就是因爲《食品經營許可證》上的許可項目沒有冷食類食品製售,或者是沒有取得相應資質,卻在外賣平臺上售賣冷食類食品。

從這個角度來說,當地市場監管部門對幾家餐飲店的處罰,並沒有什麼問題。但這顯然不是整個事情的終點,除了幾家因爲賣拍黃瓜被罰的餐飲企業心裏有些不服氣,其他一些餐飲企業,恐怕也不乏“瑟瑟發抖”者。其實,餐飲企業在辦理《食品經營許可證》的時候,只要在許可項目中添加冷食類食品製售就可以了。

但問題在於,很多餐飲企業的經營者,並非不知道這一點,爲什麼還不去申請許可呢?因爲餐飲企業提交完申請後,還要由轄區的市場監管部門現場驗收,驗收通過才允許在食品經營許可證上增加經營項目。很多小型餐飲店經營許可範圍沒有冷食類經營項目的情況,大概率是因爲經營條件達不到驗收標準。比如,冷食類製售一般要求要有一個不低於5平方米用於涼菜製作“專間”,還要具備二次更衣洗手消毒的設施,專間內要有獨立的空調,要有空氣消毒設備等。

這樣的驗收標準,對於大型餐飲企業來說,問題不大,但對於不少小型餐飲企業來說,卻成了難以跨過的門檻,這就是很多餐館“明知故犯”最後被罰的原因所在。那麼現在留給餐飲商家的選擇就剩下兩個:一是不再售賣拍黃瓜、煮毛豆、涼拌西紅柿等冷食;二是改造經營場所,滿足製作冷食的相關要求。但是,爲了幾道涼菜,大興土木,成本無疑太高;如果放棄製售冷食,又可能會影響生意,這讓一些小型餐飲商家陷入兩難境地。

市場監管部門之所以作出如此要求,說到底也是爲了避免發生食品安全事故,爲了消費者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那麼有沒有其他解決問題的辦法?一個選擇,是降低申請冷食類食品製售的門檻,通過加強抽查、監管來保障食品安全;另一個選擇,則是對餐飲企業的升級改造提供相應補貼和技術指導,降低改造的成本,幫助其符合相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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