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國貿易救濟信息網,7月29日,阿根廷生產發展部發佈第589/2022號公告,對原產於中國的汽車及拖拉機散熱器(西班牙語:Radiadores para vehículos automóviles y tractores)作出第一次反傾銷日落複審肯定性終裁,維持2016年第779號公告確定的反傾銷稅不變,繼續對涉案產品徵收離岸價187.47%的反傾銷稅,措施自公告發布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爲5年。涉案產品的南共市稅號爲8708.91.00。

2015年6月24日,阿根廷原經濟與公共財政部發布2015年5月8日第94號公告,對原產於中國的汽車空調蒸發器、冷凝器和汽車及拖拉機散熱器進行反傾銷立案調查(自公告發布次日起生效)。2016年12月7日,阿根廷原生產部發布第E779/2016號決議,對中國涉案產品作出反傾銷肯定性終裁,決定徵收離岸價187.47%的反傾銷稅,有效期爲5年,該案涉及南共市海關編碼8708.91.00和8418.99.00項下的產品。2021年12月3日,阿根廷生產發展部發佈第873/2021號公告,應阿根廷企業FACORSA S.A.、INDUSTRIAS MANUFACTURAS KONAS S.A.和AUTO VENTURES S.A.提交的申請,對原產於中國的汽車及拖拉機散熱器啓動第一次日落複審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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