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紀經濟報道 見習記者鄭雪 北京報道

近日北京市東城區人民檢察院發佈《網絡檢察白皮書(2012-2022)》,系統介紹東城區檢察院辦理網絡犯罪案件的整體情況、機制做法、專業化建設成效,併發布十大典型案例。

截至2021年12月,我國網民規模已達10.32億,較2020年12月增長4296萬,互聯網普及率達73%。與此同時,電信網絡詐騙等網絡犯罪呈多發態勢。

十年前,東城區檢察院設立了全國首家專業化網絡檢察辦案機構網絡和電信犯罪監察部,2016年司法改革後更名爲網絡和經濟犯罪監察部,2021年9月成立網絡檢察辦公室。

此次,東城區檢察院發佈白皮書,數據顯示,2012年3月至2022年3月十年以來,東城區檢察院共辦理網絡犯罪案件918件1532人,其中審查逮捕案件477件815人,審查起訴案件441件717人。

白皮書將網絡犯罪劃分爲萌芽、發展、井噴三個階段。

在萌芽階段,計算機系統、計算機網絡作爲犯罪對象,以“僞基站”案件爲主,夾雜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犯罪案件,多表現爲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罪、破壞公用電信設施罪以及擾亂無線電通信管理秩序罪等。

“僞基站”案件成爲一段時間內東城區檢察院重點辦理的案件。2014年2月至2014年6月4日,東城區檢察院辦理齊某、張某破壞公用電信設施案。齊某夥同張某通過搭建僞基站,向用戶手機羣發短信,造成三千餘個用戶手機與正常通信網絡中斷兩萬餘次。最終認定二人構成破壞公用電信設施罪。

在發展階段,網絡作爲犯罪工具,傳統犯罪網絡異化,呈現出網絡特徵,以詐騙罪爲代表的侵犯財產利益的犯罪是重災區,侵犯金融秩序、知識產權、食藥安全等法益的網絡犯罪也屢見不鮮

如東城區檢察院辦理的“928”跨國電信詐騙案件案。2011年吉某某等人先後前往印度尼西亞,通過電信技術手段,冒充中國司法工作人員,向中國大陸居民撥打電話,虛構個人信息泄露、涉嫌犯罪、資產需要保全等問題,十日內便詐騙48名被害人共計462萬餘元。東城區檢察院以吉某某等十五人涉嫌詐騙罪提起公訴,最終吉某某等人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12年至3年不等的刑罰。

在井噴階段,以網絡爲犯罪空間及其他上下游關聯犯罪明顯,既有針對網絡實施的犯罪,也有以網絡作爲工具的犯罪,更出現網絡空間特有的犯罪類型,如依附網絡空間滋生的“黑灰產”、網絡空間尋釁滋事、侵害網絡信息安全等。此時期案件多分爲三類:網絡黑灰產案件、侵犯網絡社會信息安全案件、侵犯網絡社會管理秩序案件

比如東城區檢察院辦理了柳某某等三人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案,打擊網絡黑產“引流”。該案系廣告推廣類幫信犯罪,隱蔽性強、危害性大,且持續時間長。柳某某組織多人以購買自媒體賬號發佈股票投資文章的方式,引導讀者聯繫特定社交賬號,爲詐騙分子吸引流量,非法獲利90餘萬元。最終柳某某等三人真誠認罪認罰並退賠了部分違法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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