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檢察院今天發佈6件依法懲治破壞市場競爭秩序犯罪典型案例,彰顯檢察機關嚴懲破壞市場競爭秩序犯罪的鮮明態度,展示檢察機關參與市場競爭秩序綜合治理的積極成效。

數據顯示,2019年6月至2022年6月,檢察機關起訴假冒註冊商標罪、串通投標罪、侵犯商業祕密罪、虛假廣告罪、損害商業信譽、商品聲譽罪等重點罪名1.8萬餘件4.1萬餘人,其中假冒註冊商標罪7400餘件1.5萬餘人,串通投標罪2300餘件7000餘人,侵犯商業祕密罪130餘件250餘人。

據最高檢第四檢察廳負責人介紹,此次發佈的案例是從近年來檢察機關辦理的破壞市場競爭秩序類案件中篩選出來的,能夠一定程度上反映近年來破壞市場競爭秩序犯罪特點,既涵蓋複雜多樣的犯罪類型和不斷翻新的犯罪手段,還涉及刑民交叉、行刑交叉等情況。如丁某甲等人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案中,丁某甲等人爲達到聚斂錢財、獲取非法利益的目的,利用行業協會操縱商品市場價格,一定程度上反映出黑惡勢力犯罪向某些行業領域滲透,嚴重破壞市場競爭秩序;廖某等人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案中,廖某等人通過直播的方式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損害了註冊商標權利人及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擾亂了正常的市場競爭秩序;李某某、範某某損害商業信譽、商品聲譽案中,行爲人捏造競爭對手允許用戶發佈違規內容的材料並通過他人向監管部門舉報,導致對手遭受重大經濟損失,同時企業聲譽、商品信譽受損,其行爲已經超出了民事侵權行爲範疇,應按照刑事犯罪予以懲處。

記者瞭解到,最高檢此次發佈的典型案子還在法律適用、辦案方式、推進綜合治理等方面具有較爲突出的特點和示範意義。王某某侵犯商業祕密案中,檢察機關及時制發檢察建議幫助企業建章立制,完善內部防控監管機制,預防侵犯商業祕密等不正當競爭行爲再次發生。南通某網絡科技有限公司、萬某某等人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案中,檢察機關準確認定採取流量攻擊妨礙、破壞競爭對手網絡服務的行爲性質,依法打擊不正當競爭行爲。馮某、黃某某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案中,檢察機關特別關注大型互聯網平臺員工的犯罪行爲可能對市場公平競爭環境的破壞和影響,有針對性地制發檢察建議,督促平臺進一步健全內控制度,促進行業合規經營。

“希望通過這次發佈的案例,向社會明示破壞競爭秩序行爲刑事制裁的邊界,警示企業在經營過程中,要牢固樹立合規意識,公平公正參與競爭。”最高檢第四檢察廳負責人表示。

(總檯央視記者 程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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