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人民日報海外版

本報北京8月4日電  (記者汪文正)財政部日前出臺《財政部關於進一步加強國有金融企業財務管理的通知》,引導金融企業規範有序健康平穩運行,促進金融業高質量發展。

在規範金融企業收支管理方面,《通知》要求國有金融企業牢固樹立過緊日子思想,加強財務預算管理,合理控制費用開支,對非必要費用支出應減盡減;嚴格落實履職待遇、業務支出管理要求,按標準規範配置公務用車、辦公用房,國內出差、因公出國(境)按規定標準乘坐交通工具、落實住宿和餐飲標準;積極優化內部收入分配結構,合理控制崗位分配級差,有效平衡好領導班子、中層幹部和基層員工的收入分配關係,加大向一線員工、基層員工傾斜力度;建立健全薪酬分配遞延制度和追責追薪機制,對於員工在自身職責內未能勤勉盡責,使得金融企業發生重大違法違規行爲或重大風險損失的,金融企業應當追責追薪。

在加強金融企業資產管理、防範金融風險方面,《通知》要求國有金融企業做實資產風險分類,真實公允反映經營成果;加強不良資產覈銷和處置管理,有效防範道德風險和國有資產流失;強化境外投資管理,有效防範跨境資產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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