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一年收入幾十萬還嫌少,還去拿所謂的介紹費、感謝費,實在是不應該。”在8月5日“廉潔四川”《懺悔實錄》欄目中,四川省能源投資集團原副總經理李昌偉痛哭懺悔。

李昌偉,曾任四川省能源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行政管理部部長、總經理助理、董事會辦公室主任、副總經理等職。2020年8月,李昌偉接受四川省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2021年1月,李昌偉因嚴重違反黨的紀律並構成職務違法,被開除黨籍;四川省能源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解除與其勞動合同關係。2021年10月,李昌偉因犯受賄罪,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11年6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100萬元。

在專題片中,李昌偉坦言,過去他住着五星級酒店還嫌不乾淨,喫着美食還說不鮮,坐着越野車還嫌排氣量小。

李昌偉在懺悔書中寫道,剛參加工作的時候,他是一名奮發有爲的青年,當時就立志要幹一番大事業。在政治上,最希望成爲領導和員工都認可的優秀共產黨員;在業務上,想成爲專家型的領導幹部。

“因而我特別痛恨腐敗,特別看不起貪官。沒想到幾十年後,我也收穫了‘優秀共產黨員’的稱號,也成了懂業務、會管理的幹部,但也成了自己當年特別看不起的貪官。”被留置後,“貪官”二字一直在折磨着李昌偉,他深刻地認識到,自己就是一名腐敗分子,就是一名貪官,“我的貪慾之心都一直跳動得很活躍,罪惡之手也一直沒有停止。”

“手莫伸、伸手必被捉”,可爲什麼還是有那麼多人“前腐後繼”呢?對此,李昌偉反思道,一是僥倖心理。總覺得那些被捉的人不如自己聰明,自己的手段高明,不會被組織被他人發現。還有人認爲是被捉的人運氣不好,自己運氣好,不會被捉。二是對後果沒有認真的思考。平時在學習紀律、法規時總是一語帶過,總覺得“處分”、“判刑”等不過是一個詞語,多則三五頁,少則三五條,輕飄飄的,可真正犯了錯,執行起來則是沉甸甸的,落到誰的頭上都是“一座山”。三是賭徒心理。面對誘惑不能自持,那就乾脆賭一把。

李昌偉說,在被留置的日子,每次思考到因貪腐造成的人生悲劇,心都無比的痛,有時甚至要瘋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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