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5日晚間,中國證券業協會(下稱“中證協”)發佈最新場外期權交易商名單,合計44家券商上榜,包含8家一級交易商、36家二級交易商。

對比中證協在今年5月26日發佈的場外期權業務交易商名單,一級交易商名單保持不變,而二級交易商減少了2家,東北證券和信達證券被剔出了二級交易商的行列。還有5家券商進入了過渡期,分別是華安證券、華西證券、山西證券、天風證券、西南證券。根據有關規定,過渡期內不得新增業務規模。

場外期權交易商名單首次“縮水”

近年來,場外期權交易商不斷擴容。自2018年以來,中證協合計公佈15批場外期權交易商名單,均是新增券商加入。而隨着本次名單出爐,場外期權交易商名單首次出現收縮。

中證協官網最新信息顯示,截至2022年8月6日,共有8家一級交易商、36家二級交易商。

根據規定,一級交易商應當在滬深證券交易所開立場內個股對沖交易專用賬戶,直接開展對沖交易。二級交易商僅能與一級交易商進行場內個股對沖交易,不得自行或與一級交易商之外的交易對手開展場內個股對沖交易。

其中,8家一級交易商分別是廣發證券、國泰君安、華泰證券申萬宏源、招商證券、中金公司、中信建投、中信證券,與過去相比沒有變化。

而二級交易商名單則相比今年5月26日披露的名單出現較大變化:一是首次出現有券商從名單上“消失”,東北證券和信達證券被剔出了二級交易商的行列,二級交易商數量由此前的38家縮水到36家;二是呈現了業務狀態,其中31家券商狀態爲“正常”,有5家券商狀態由“正常”變爲“已進入過渡期”,分別是華安證券、華西證券、山西證券、天風證券、西南證券。

根據《證券公司場外期權管理辦法》及《證券公司收益互換業務管理辦法》規定,對於經評估不符合交易商條件的證券公司,設置一年過渡期,過渡期內不得新增業務規模。

2家券商“出局”,5家進入過渡期

券商中國記者注意到,此次從名單中“出局”的信達證券於2019年11月18日進入二級交易商名單,東北證券則於2020年10月29日進入名單,二者分別是第五批、第六批獲得交易商資質的券商。

中證協2020年9月25日發佈的《證券公司場外期權業務管理辦法》第十三條規定,“中國證監會、協會對交易商執業情況實施定期評估,並根據評估結果實行動態調整。”

該管理辦法還規定,交易商應當建立因動態調整不再屬於交易商的處置工作預案,被調出交易商名單後,不得新增場外期權業務;存量業務原則上應在合約了結後終止。因股票停牌等特殊情況無法了結的,經公司合規部門評估出具合規意見書並向中證協及所屬轄區證監局報備後可展期,但展期期限不超過停牌期滿後一個月。

此前,由於場外期權交易商處於持續擴容中,尚未有券商被“動態調整”出名單。不過,此次中證協最新名單的出爐,也爲各家場外期權交易商在執業質量方面敲醒了警鐘。

另一方面,此次進入過渡期的5家券商也受到業內矚目。從獲得二級交易商資質的時間來看,華安證券、華西證券、山西證券均於2018年獲得資質,天風證券則於2019年獲批資質,西南證券則在2021年12月剛剛取得資質。

根據《證券公司場外期權業務管理辦法》規定,對於經評估不符合交易商條件的證券公司,設置一年過渡期,過渡期內不得新增業務規模;過渡期結束,仍未符合一級或二級交易商條件的,調出相應級別交易商名單。

券商中國記者瞭解到,部分券商失去二級交易商業務資格或進入過渡期,或許與近期出爐但不再對社會公佈的2022年券商分類評價結果有關。據業內人士分析稱,被調出名單或進入過渡期的交易商,或在最新的證券公司分類評價結果中發生降級。

根據《證券公司場外期權業務管理辦法》,最近一年分類評級在A類AA級以上的,經中國證監會認可,可以成爲一級交易商。最近一年分類評級在A類A級以上或B類BBB級以上,持續規範經營且專業人員、技術系統、風險管理等符合對應條件的證券公司,經協會備案,可以成爲二級交易商;展業一年情況良好、未有重大風險事件的,可向證監會申請成爲一級交易商。

一級交易商業務暫時領先

從業務競爭格局來看,目前一級交易商交易商場外期權業務收入規模仍居於行業前列。

就在今年中證協發佈的券商2021年度經營業績排名情況中,披露了“基於櫃檯與機構客戶對手方交易業務收入排名”。據瞭解,“基於櫃檯與機構客戶對手方交易業務收入排名”主要是指場外期權業務,收入口徑是經公允價值調整的場外期權業務收入扣減對沖成本。

數據顯示,2021年20家券商場外期權業務總收入112億元,同比增長59.46%。其中,中信證券、申萬宏源分別高居第一、第二,基於櫃檯與機構客戶對手方交易業務收入分別達到19.42億元、18.91億元。華泰證券、中金公司、海通證券該項收入也超過10億元。

根據中證協2022年1月發佈的場外衍生品報告(最新),截至今年1月底,場外期權期末存量名義本金10917.17億元,交易筆數22324筆。在存續交易業務類型中,股指類場外期權名義本金6149億元,佔比56.32%;商品類場外期權佔比8.21%;個股類場外期權佔比10.19%;其他類場外期權佔比25.28%。從佔比來看,場外期權業務目前以股指類場外期權爲主。

針對場外衍生品業務,監管的腳步也在一步步跟上。今年6月2日,證監會罕見連出三張罰單劍指場外期權業務,中金、華泰、中信建投3家一級交易商被點名。

經查,中信建投證券1筆場外期權合約股票指數掛鉤標的超出規定範圍。華泰證券部分場外期權合約個股掛鉤標的超出規定範圍;未對部分期限小於30天的場外期權合約出具書面合規意見書;場外期權業務相關內部制度不健全,內部流程執行不規範,未按要求進行衍生品准入管理。中金公司1筆場外期權合約對手方爲非專業機構投資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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