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子成龍”“望女成鳳”是每一個家長的共同心願,如何能讓子女成才,更好地參與社會實踐一直困擾着父母。每一位父母都在儘自己最大的努力爲自己的孩子爭取最好的教育環境和生活環境,所以圍繞子女教育、就業的爭論一直從未間斷。

近年來,不少不法分子假借可以爲孩子入學、找工作“走後門”,利用家長的焦急、期待心理,獲取家長的信任,侵害其合法權益。下面通檢君通過三個案例帶您瞭解在孩子的成長路上“託關係”的詐騙套路。

上小學之詐騙套路一

利用外來人員揪心孩子入學難的焦慮心理,虛構人脈關係

案情簡介

劉某利用被害人是外地戶口,爲孩子入學問題焦急的心理,虛構自己有幫助孩子入學的能力,但實際並未具有相應的人脈關係。在獲得被害人錢款後,劉某僅是諮詢政策、登錄網站確定資質,根本沒有開展辦理孩子入學的工作。經檢察機關審查認定,劉某先後以爲孩子辦理入學事宜爲由騙取八名被害人錢款共計198萬元。經檢察機關審查認定劉某以非法佔有爲目的,騙取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涉嫌詐騙罪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訴,最終劉某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年十個月,剝奪政治權利二年,並處罰金。

檢察官提示

外來子女入學辦理有正規的手續和流程,對於他人承諾可以“託關係”並需要錢財疏通各類關係的,需要警惕。在爲孩子挑選學校時要按照正規渠道、合法途徑進行選擇。切莫病急亂投醫而輕信他人,“學託”詐騙招數花樣百出,不要因一時心急最終換來人財兩失的結局。

上大學之詐騙套路二

利用家長對孩子“望子成名”的期待心理,“善用”熟人關係

案情簡介

馮某明知自己沒有辦理入學的相關資質和許可下,利用與被害人是熟人的信任感,謊稱能爲孩子辦理大學錄取手續爲由,要求被害人提供孩子的無犯罪記錄證明、高考成績單和12萬元人民幣。被害人分兩筆進行轉賬後,馮某收到錢款用於個人消費。檢察機關經審查認定,馮某的行爲涉嫌詐騙罪,因馮某到案後如實供述,自願認罪認罰,且賠償被害人的經濟損失並得到諒解,最終法院判處馮某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並處罰金。

檢察官提示

關注高考情況必須通過正規渠道,廣大家長要保持清醒頭腦,充分相信教育公平。警惕“有人脈”“有背景”等虛構關係,對於“可以操作”的話語騙術保持警醒,否則就容易被套牢,造成難以挽回的損失。

找工作之詐騙套路三

利用家長對捧上“鐵飯碗”的追求心理,謊稱認識領導

案情簡介

蔡某某謊稱自己認識公安部的領導,能夠幫助孩子通過公務員考試爲由,騙取被害人人民幣25萬元,其將錢款用於償還個人債務。檢察機關經審查認定,蔡某某以非法佔有爲目的,騙取他人錢款,構成詐騙罪,最終一審法院判處蔡某某有期徒刑三年,並處罰金。

檢察官提示

國考、省考和市考,國家對於公務員考試的監管十分嚴格,是公平公正公開的。莫要輕信公務員考試可以“走後門”,被謠言亂了陣腳,在得到“保過”的承諾時,一定要提高警惕,否則容易成爲不法分子實施詐騙的被害人。

防騙順口溜,家長心中留

子女入學和工作,正規途徑纔可信

所謂關係和背景,全是騙子使的計

內部指標最常見,千萬一定要清醒

花錢就能辦妥事,真是離譜難相信

匯款轉賬需謹慎,不要誤入陷阱裏

(注:文中圖片來源於網絡)

文章來源 | 通州檢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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