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7日,根据湖北潜江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潜江市部分区域实施临时性管控措施的通告》,潜江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决定对潜江城区实施临时交通管制,具体通告如下:

一、管制时间:自通告发布之时起,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二、管制区域:城区内东至东城大道、北至东城大道与兴隆大道、南至紫月路、西至东荆大道的封闭区域(上述道路允许车辆通行)。

三、除医疗救护车、消防救援车、警车和持有市疫情防控办核发通行证件的疫情防控、民生保障、应急物资运输等车辆外,其他车辆一律禁止上路通行。

四、管制区域内交通信号灯为红灯,对违反交通信号的将依法处理。

对违反本通告相关措施的,公安机关将严肃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因交通管制给大家造成不便,敬请谅解。

(总台记者 张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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