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經濟參考報

今年以來,基金銷售機構頻繁領到監管罰單。8月以來,江西、福建等地證監局對轄內機構及有關人員因基金銷售業務違規分別採取了出具警示函、責令改正等行政監管舉措。基金銷售領域“強監管”信號持續釋放,包括北京、天津、江蘇、四川、安徽等多地證監局持續採取監管舉措,爲基金銷售市場合規健康運行保駕護航。

券商分支機構屢受罰

8月4日,江西證監局對華福證券江西分公司及兩位員工出具警示函,因其基金銷售過程不合規。公告顯示,華福證券江西分公司存在以下問題:一是個別未取得基金從業資格人員參與基金銷售,且其違規展業期間,代銷產品服務或預約關係及後續銷售獎勵下掛至其他營銷人員名下;二是在基金銷售過程中,營銷人員在推介產品過程中存在向投資者就不確定事項提供確定性的判斷及告知投資者有可能使其誤認爲具有確定性意見等情形。

江西證監局認爲,上述問題反映分公司合規管理不到位、內部控制不完善,因此決定對其出具警示函。而兩位相關員工也均被採取了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此前的8月1日,福建證監局也發佈了對海銀基金銷售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的處罰決定,對其採取責令改正的行政監督管理措施。

伴隨着公募基金行業的發展,基金銷售業務成爲券商的重點業務之一。然而,多家券商機構卻因爲基金銷售業務的不規範多次受到監管處罰,其中“無證銷售”的問題最爲突出。除華福證券外,今年以來,已有中金財富證券、華安證券東北證券、川財證券、信達證券等多家券商因基金銷售業務不合規被罰。

6月22日,中金財富證券無錫人民中路營業部因未基於投資者的不同風險承受能力銷售適當的金融產品等三項問題,被江蘇證監局採取責令改正措施。6月14日,華安證券蘭州金昌路證券營業部因聘任不具備證券基金業務所需專業能力的人員從事代銷金融產品活動等行爲被甘肅證監局出具警示函。3月25日,天津證監局就對東北證券天津分公司採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原因也包括了“不具備基金從業資格人員違規參與基金銷售活動”。此外,今年1月初,信達證券、川財證券同樣因基金銷售業務違規被安徽證監局、四川證監局出具警示函。

實際上,針對基金銷售行業規範和投資者權益保護,今年以來監管部門曾多次發聲。4月26日,證監會發布《關於加快推進公募基金行業高質量發展的意見》,提出引導基金管理人與基金銷售機構牢固樹立以投資者利益爲核心的營銷理念,強化投資者適當性管理,踐行“逆向銷售”,積極拓展持續營銷,創新投資者陪伴方式,加大投資者保護力度。5月20日發佈的《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管理人監督管理辦法》也表示,公募基金管理人應當按照中國證監會的規定加強基金銷售管理,建立和完善投資者適當性管理制度,履行投資者適當性義務,保障銷售資金安全,規範宣傳推介活動,不得從事不正當銷售或者不正當競爭行爲。

第三方基金銷售市場加速“洗牌”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以來,多家第三方基金銷售機構因存在經營管理、內部控制等方面的多項問題,面臨暫停辦理相關業務、註銷基金銷售資格等更爲嚴厲的監管處罰。伴隨着行業競爭的不斷加劇,第三方基金銷售市場“洗牌”正在加速。

7月11日、12日連續兩日,北京證監局連續對三家基金銷售機構出具監管罰單。其中,電盈基金、乾道基金、微動利基金被分別責令暫停辦理相關業務12個月、3個月、3個月,三家公司總經理均被出示警示函。

從原因來看,上述三家基金銷售機構分別存在經營管理、內部控制、信息技術、財務狀況等方面的多項問題,包括取得基金從業資格的實際在崗人數長期不足;不能確保基金銷售信息管理平臺安全、高效運行;財務狀況較差,淨資產爲負值等。

7月7日,喜鵲財富基金銷售有限公司因在經營管理、內部控制、信息技術三大方面共計九項違規行爲,被西藏證監局採取責令暫停辦理相關業務六個月的監管措施。浙江證監局也於2月發佈公告稱,註銷杭州科地瑞富基金銷售有限公司公募證券投資基金銷售業務許可證。

業內人士表示,基金銷售牌照被註銷,一方面是因爲基金銷售保有量過低、長期展業情況不理想,另一方面或與公司或股東方經營存在瑕疵有關。長期來看,基金代銷市場還將面臨進一步分化,一些業務規模小、合規管理差的中小基金銷售機構或將加速退出市場。

從最新統計數據來看,基金銷售行業的頭部效應已較爲明顯。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最新數據顯示,截至今年二季度末,“股票+混合”公募基金銷售保有規模排名第一的機構已達到7095億元,與排名第二十位的706億元,首尾差距超過6300億元;非貨幣市場公募基金保有規模排名第一的機構保有規模達到13269億元,與第二十位的764億元保有規模差距在萬億元以上。

有公募相關人士表示,目前公募基金銷售機構的數量已遠超基金公司的數量。隨着線上基金銷售規模擴大,未來行業內優勝劣汰趨勢更加明顯,頭部銷售機構的競爭優勢更爲突出。此外,基金銷售機構也需要尋找新的業務增長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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