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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反防疫規定擅自外出 這3人被處罰!

伊犁網警巡查執法


在當前疫情防控形勢下,伊寧市廣大羣衆自覺遵守疫情防控相關規定,積極配合疫情防控工作。但也有個別人不遵守防疫規定,擅自外出,影響疫情防控工作,造成傳播風險。爲全力做好當前疫情防控工作,維護社會治安秩序,切實保障人民羣衆健康安全,伊寧市公安局近日對3起違反防疫規定的行爲依法予以處罰。

2022年8月4日20時許,伊寧市喀贊其街道新華西路居民謝某私自外出,志願者多次勸阻無效並與志願者發生爭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條第一款第(一)項之規定,伊寧市公安局依法給予謝某處罰200元的治安處罰。

2022年8月5日11時許,伊寧市達達木圖鎮諾改圖村果園路居民阿某私自駕車外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條第一款(一)項之規定,伊寧市公安局依法給予阿某罰款200元的治安處罰。

2022年8月5日17時許,伊寧市塔什科瑞克鄉新路街十五巷附4巷居民地某私自外出至伊犁河邊游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條第一款第(一)項之規定,伊寧市公安局依法給予地某罰款100元的治安處罰。

疫情防控,人人有責。請廣大市民嚴格遵守疫情防控規定,積極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履行疫情防控責任義務。對不執行疫情防控規定,不落實疫情防控措施的,公安機關將依法從嚴打擊處理。

轉自:伊寧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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