償付能力風險綜合評級從A、B、C、D四類細化爲AAA等八類後,各保險公司獲得了怎樣的細分評級?近期,各險企的償付能力報告首次透露相關評級。

截至目前,據證券時報記者對136家產壽險公司二季度償付能力報告進行的統計,共有9家公司獲得了最高的AAA類風險綜合評級。上市系保險公司尚未披露二季度償付能力報告,不排除其中還有拿到AAA類的公司。

與此同時,有12家保險公司風險綜合評級爲C類或D類,屬於償付能力不達標情況。另外,目前有16家處於風險處置或存在風險問題的機構未披露償付能力報告,而有個別險企儘管披露了報告,但未按規定在報告中披露最近兩季度風險綜合評級。

9家AAA外資佔大頭

由於風險綜合評級由監管部門“打分”評定,有一定滯後性,因此保險公司在每季度償付能力報告中披露的最近兩個季度風險綜合評級,屬於上季度和上上季度的評級。以今年二季度償付能力報告爲例,險企披露的最新風險綜合評級,是其今年一季度的評級,也就是按償二代二期規則執行的新評級。

由此可見的一個明顯變化在於,“二支柱”定性監管風險綜合評級細化。評價類別在原A、B、C、D類的基礎上,細分爲AAA、AA、A、BBB、BB、B、C、D類。其中,C、D類爲不達標。

據證券時報記者對非上市保險公司二季度償付能力報告統計的數據,今年一季度獲得AAA類最新風險綜合評級的險企共有9家,包括3家壽險公司、6家財險公司。前一季度,即去年四季度,這9家公司的風險綜合評級均爲當時的最高類別A類。

其中,3家壽險公司包括中德安聯人壽、恆安標準人壽、中英人壽,均爲外資或中外合資公司;6家財險公司分別爲勞合社中國、東京海上日動(中國)、中原農業保險、日本財險、三井住友海上、美亞保險,其中僅有中原農業保險1家爲中資公司。

目前,上市系保險公司尚未披露二季度償付能力報告,不排除其中還有拿到AAA類風險綜合評級的公司。

八類評級具體怎麼分

“風險綜合評級”是保險公司償付能力是否達標的三個監管指標之一。保險公司的償付能力達標條件,要同時滿足“核心償付能力充足率不低於50%、綜合償付能力充足率不低於100%、風險綜合評級在B類及以上”。

不同類別的風險綜合評級,代表了保險公司償付能力風險的大小。具體來看——

A類公司:即償付能力充足率達標,且操作風險、戰略風險、聲譽風險和流動性風險小的公司。根據風險由小到大進一步細分爲AAA類公司、AA類公司、A類公司。

B類公司:即償付能力充足率達標,且操作風險、戰略風險、聲譽風險和流動性風險較小的公司。根據風險由小到大進一步細分爲BBB類公司、BB類公司、B類公司。

C類公司:即償付能力充足率不達標,或者償付能力充足率雖然達標,但操作風險、戰略風險、聲譽風險和流動性風險中某一類或幾類風險較大的公司。

D類公司:即償付能力充足率不達標,或者償付能力充足率雖然達標,但操作風險、戰略風險、聲譽風險和流動性風險中某一類或幾類風險嚴重的公司。

值得說明的是,“風險綜合評級”僅爲償付能力監管體系中的組成部分,服務於償付能力監管,重點是監管保險公司的資本充足性。目前,監管部門還在推動保險公司非現場監管“綜合風險水平等級”評定,後者更能代表監管部門對一家保險公司法人機構風險程度的評判。

12家不達標6家降級

在將風險綜合評級的分類細分爲八類後,保險公司風險綜合評級的區分度明顯更大。

根據監管部門此前公佈的信息,2021年四季度末,178家保險公司中有91家爲A類,B類、C類、D類則分別爲75家、8家、4家,多數公司集中在A、B類。

據證券時報記者對最新一季度險企風險綜合評級進行的梳理,除了前述9家AAA類公司外,還有17家保險公司爲AA類、9家爲A類,這些公司此前均爲A類。同時,也有多家此前爲A類的公司降至A類以下的BBB、BB、B類,而原B類公司大多仍保持了B類範圍的風險綜合評級。

值得關注的是,有12家公司一季度風險綜合評級處於C類或D類,即償付能力不達標。比如,安心保險等6家公司持續爲C類或D類,另外還有6家公司由B類降級爲C類或D類。

其中,都邦保險是唯一一家從B類降至D類的公司,該公司最近兩次風險綜合評級結果——2021年四季度爲B,2022年一季度爲D。都邦保險稱,公司在改善自身經營情況的同時,積極推動資本金補充計劃,近期將通過增資的方式增加資本金,公司償付能力充足率將有較大幅度的提升。同時,公司高度重視操作風險、公司治理等方面存在的問題,推動整改工作,改善風險綜合評級中操作風險的不利情況。

保險業風險總體可控

今年7月,銀保監會召開償付能力監管委員會第十五次工作會議,分析了保險業償付能力和風險狀況,研究了2022年第一季度保險公司風險綜合評級結果。

會議信息顯示,第一季度末,納入會議審議的180家保險公司平均綜合償付能力充足率爲224.2%,平均核心償付能力充足率爲150%;實際資本爲4.9萬億元,最低資本爲2.2萬億元。財產險公司、人身險公司、再保險公司的平均綜合償付能力充足率分別爲236.3%、219.3%、298.5%,平均核心償付能力充足率分別爲204.2%、136.6%、267.5%。

會議指出,保險業運行總體平穩,償付能力充足率繼續保持在合理區間,風險總體可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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