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出臺“十四五”應對氣候變化規劃

今年以來,江西、山東、廣東等地陸續出臺“十四五”應對氣候變化規劃。各地明確提出應對氣候變化的多項指標,並在源頭治理、能源結構調整等多個方面作出部署。上海證券報記者近日從權威渠道獲悉,國家層面的“十四五”應對氣候變化規劃有望加快出臺。

“十四五”是碳達峯的窗口期和關鍵期。爲了應對氣候變化,增強氣候治理能力,各地方制定了二氧化碳排放、生產能耗、能源消費等多項指標。比如,《重慶市應對氣候變化“十四五”規劃(2021—2025年)》設置了工作指標16項,其中約束性指標10項、預期性指標6項。按照規劃,到2025年,重慶單位地區生產總值二氧化碳排放下降達到國家考覈要求、單位地區生產總值能源消耗下降14%。

從地方具體實施方案來看,通過優化產業、能源結構實現降碳仍是“重頭戲”。按照《寧夏回族自治區應對氣候變化“十四五”規劃》,寧夏將控制石油煤炭等“高碳低效”行業擴張,支持產能嚴重過剩行業企業通過主動壓減、兼併重組、搬遷改造等方式壓縮產能,每年滾動實施100個重點技術改造項目;對未列入國家規劃的煤化工、石化項目一律不得建設,對鋼鐵、鋁冶煉、水泥等新建和擴建項目實行產能、能耗等量減量置換。

山東明確,積極擴大電力、氫能、天然氣、先進生物液體燃料等新能源、清潔能源在交通運輸領域的應用。大力推廣新能源汽車,除保留必要應急救援和搶險救災車輛外,新增和更新公交車輛新能源和清潔能源佔比100%,新增和更新巡遊出租汽車新能源和清潔能源佔比80%。2025年底前,新能源汽車新車銷量佔比達20%左右。

“堅定不移實施積極應對氣候變化國家戰略,推動碳達峯、碳中和目標如期實現,能源綠色低碳發展是關鍵。”山東省能源局副局長王福棟表示,“十四五”期間,山東省能源工作將堅持穩中求進、先立後破、通盤謀劃,在確保能源安全的基礎上,持續推動能源綠色低碳高質量發展,更好發揮能源對經濟社會的保障支撐作用。

各地方還將加大財政金融政策支持力度,完善經濟政策,優化價格政策,深化碳排放權交易、溫室氣體自願減排等市場機制建設。

廣東提出,結合分行業領域梯次達峯策略,組織開展紡織、陶瓷、數據中心、交通、建築等行業企業碳排放覈算,逐步納入碳市場,推動碳市場成爲工業、交通、建築等領域實現碳達峯目標的重要政策工具。根據行業企業碳排放特徵,差異化設置行業企業納入門檻,並逐步降低納入門檻。探索將甲烷等非二氧化碳溫室氣體納入碳市場覆蓋範圍。基於廣東碳市場的基礎,研究建設粵港澳大灣區碳市場,推動港澳投資者參與廣東碳市場交易,建立碳排放權跨境交易機制。

《吉林省“十四五”應對氣候變化規劃(徵求意見稿)》則提到,鼓勵金融機構推動氣候投融資產品研發,將與氣候相關的產權、股權、債權、期權進行金融化設計、創新,並對其重構、重組,支持從事節能減排、新能源開發利用、循環經濟、水資源開發利用、污染防治、低碳產業等綠色低碳企業上市融資,擴大氣候投融資規模。鼓勵將節能減排降碳項目與相關高收益項目“打捆”,實現社會價值和經濟價值的共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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