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財經8月8日訊(記者 鍾文鑫)據信用中國(天津)網站消息,天津金隅振興環保科技有限公司(簡稱“天津金隅振興環保科技公司”)近日遭罰款2萬元。處罰機關爲天津市北辰區應急管理局。

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2022年4月22日,行政執法人員在對該公司執法檢查時,發現公司乙炔氣瓶間事故排風線路不防爆、外殼未接地,安全設備的安裝不符合國家標準。

以上事實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三十六條第一款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九十九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定,天津市北辰區應急管理局決定給予該公司責令限期整改,罰款人民幣貳萬元整的行政處罰。

天眼查顯示,天津金隅振興環保科技公司成立於1997年4月1日,註冊資本57943.97萬人民幣。公司經營範圍包括:固體廢棄物處置技術開發、轉讓、諮詢、服務;水泥窯無害化處置固體廢棄物、危險廢棄物(不含危險化學品);污染土壤修復、處置;水泥製造等。唐山冀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簡稱“冀東水泥” 證券代碼:000401)是其大股東,持股比例約爲75.91%。

來源:信用中國(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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